宣贯宣讲2:督导组就张家口宣贯活动提出“3点意见5条要求”

10.06.2015  01:35
6月9日下午,以省安监局副局长、煤管局局长程文科为组长的新《安全生产法》宣贯暨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宣讲督导组一行到达张家口后,立即召开现场会,并与市安监局衔接工作,听取市局第一层面宣贯工作工作安排,商讨、补充完善活动细节,并随后查看了宣讲会场。 6月10日,张家口将安排3场宣贯活动。一场为上午9时举行的启动仪式。副市长白龙将参加会议并讲话,市安监局局长谢海峰主持会议,19个县区主管副县长、17个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11个重点中省属企业负责人、市安监局机关干部约120人参会。另两场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宣贯会,分上午和下午分别进行,共计503人参会。 6月11日至14日,张家口原计划在19个县区安排14场宣贯活动。其中,沽源县、塞北管理区为合一组;张北县、康保县、察北管理区合为一组;涿鹿县、下花园区合为一组;万全县、怀安县合为一组。 听取汇报后,程文科就市局方案提出3点改进意见。一是原参加启动活动的中省属负责人明确为企业的书记、董事长、总经理;二是19个县区的宣贯活动由原来的14场明确为每个县区举办一场,力求做到所有生产经营性单位全覆盖,并要求各县(区)长发言并提出要求,主管副县(区)长主持;三是要制作应急逃生平面示意图,做到参会人员人手一份。程文科同时还就做好宣贯活动提出5项要求。一是要严格按照冀安委办传〔2015〕26号文件要求部署工作,确保参会人员、会议布置等符合要求、不打折扣;二是确保会场安全。会场要设置安全标识、标明逃生路线,确保有1辆消防车提前半小时待命;三是要严肃会场纪律要求。由督导组宣读会场纪律要求,并全程督导会场秩序;四是参会人员要持身份证入场,做到“准人、准员、准时”。会前要登记、会后要点名,凡不符合要求或因故缺席人员,要进行“补课”;五是要做好宣传报道工作,要联系当地新闻媒体,进行相关宣传报道。 《河北安全生产》记者 朱广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