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解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解读

19.07.2019  14:22
  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六部门印发了《关于印发解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扶贫发〔2019〕45号),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文件制订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脱贫攻坚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和标志性指标,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到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是贫困人口脱贫的基本要求和核心指标。中央将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多次研究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4月16日重庆“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指出,总的看,“两不愁”基本解决,“三保障”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从我委摸底排查情况看,截至2018年底,全国还有46个乡镇没有卫生院,666个卫生院没有全科医生或执业(助理)医师;1022个行政村没有卫生室,6903个卫生室没有合格村医;1495个乡镇卫生院、24210个村卫生室未完成标准化建设。
  6月,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对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提出明确要求。国家卫生健康委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指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多次专题研究,提出县医院能力建设、“县乡一体、乡村一体”机制建设、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三大主攻方向,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医保局、中医药局、国务院扶贫办,共同研究制订《解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工作方案》,推进解决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
  二、工作方案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共六部分内容,第一部分为基本医疗有保障的标准和要求,二至四部分为三个主攻方向,第五部分为加强贫困地区疾病综合防控,第六部分为保障措施。
  (一)关于基本医疗有保障的标准和要求。与中央《指导意见》有关表述一致。并提出了具体的工作标准,包括医疗卫生机构“三个一”、医疗卫生人员“三合格”、医疗服务能力“三条线”、医疗保障制度全覆盖。
  (二)关于三大主攻方向。一是加强县医院能力建设,包含加大支持力度、强化对口帮扶、推进远程医疗等3个方面内容。二是加强“县乡一体、乡村一体”机制建设,包含加强县乡村人员培养培训、统筹使用县域卫生人力资源、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等3个方面内容。三是加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明确要求在脱贫攻坚期内,消除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
  (三)加强贫困地区疾病综合防控。按照《健康扶贫三年攻坚行动计划》(国卫财务发〔2018〕38号)要求,做好贫困地区重点传染病、地方病综合防治工作。
  (四)关于保障措施。在明确职责分工方面,明确中央、地方、各部门的职责。在制订实施方案方面,要求各地制订具体工作标准和实施方案,对照标准开展排查。省内各地原则上不再另行制订标准。在加大投入支持方面,中央财政对贫困地区予以适当倾斜。贫困县要用好用足现有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解决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