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系统推行“两个清单”工作经验交流会召开

05.08.2015  18:24

      8月3日,全国质检系统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工作经验交流会在浙江绍兴召开。质检总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梅克保在会上要求,总结工作、交流经验、统一认识、研究问题,扎实有效地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

 

        梅克保指出,全系统要深刻认识推行权利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重要意义。“两个清单”是规范行政权力的重要制度之“”。推行权利清单,就是“晒家底”;推行责任清单,就是“划红线”。推行“两个清单”制度,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头戏”、是加快简政放权的“先手棋”、是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助推器”、是激发市场潜能的“催化剂”、是确保清正廉洁的“紧箍咒”。

 

        梅克保提出,推行“两个清单”制度,主要任务是全面梳理部门职责,提出职权清理意见,编制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并依法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他要求全系统认真把握推行“两个清单”制度的四大关键环节。在“清权”环节,要对相关行政职权进行全面摸底,按照行政权力的分类,逐项确定各项行政权力,分门别类地进行梳理。在“确权”环节,要按照职权法定的原则,对梳理出来的各项行政权力进行清理、调整。同时,要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准确直观并逐一对应地列明违法行使该行政权力所涉及的追责事项和追责情形,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在“制权”环节,对经审核确认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要按照透明、高效、便民原则,制定并公布行政权力流程图;在“晒权”环节,除保密事项外,要以清单形式将经审核确认的每项职权的名称、编码等,在业务办理窗口及上级部门门户网站等载体上予以公布。

 

        梅克保强调,根据中央和国务院的要求,各直属局、各省级质监局必须在2015年年底前,各分支局、各市(县)级质监局必须在2016年年底前,完成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工作。全系统要加强组织领导、总结交流、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推行“两个清单”制度工作的成效。

       

        据悉,质检总局2014年上半年启动了推行“两个清单”制度建设工作,并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今年初按照“先试点后推进”的工作思路,确定浙江检验检疫局、安徽检验检疫局、浙江省质监局、安徽省质监局为地方试点单位,总局动植司、特设局为总局机关试点单位。

 

        中央编办、国务院法制办、最高人民法院,质检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以及来自全国省级质检两局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信息来源:《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