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检查秦皇岛港进口粮口岸

09.11.2015  21:42

国家质检总局检查秦皇岛港进口粮口岸  

截至今年10月,河北港口集团秦皇岛港获得进口粮食指定口岸资质已满一年。随着港口安全管理水平、通关速度大幅提升,对外影响力进一步扩大,“进口粮食指定口岸”品牌影响不断提升。在河北省、秦皇岛市检验检疫部门的鼎立支持下,2014年秦皇岛港进口大豆117万吨、大麦41万吨;2015年1至9月份进口大豆126万吨、大麦36万吨,其中进口大豆作业量创历史最好水平。

10月27日,国家质检总局动植检疫监管司副司长李艺娟,河北检验检疫局副局长冯学平在河北港口集团秦港股份公司总经理田云山、副总经理杨文胜陪同下,对秦皇岛港进口粮食指定口岸相关工作进行了检查。在考察秦皇岛港11、12号进口粮接卸泊位、金海粮油工业公司作业车间及进境水果指定口岸查验中心等地时,系统了解了进口粮食接卸、扦样、调运、仓储、防疫等各方面情况,对进口粮食检验检疫工作给予肯定。考察组高度评价了秦皇岛港在建设、运营进口粮食指定口岸期间所做的努力,认为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港口运营成果显著。

粮食作为秦皇岛港杂货生产的支柱型货源,尤其是外贸进口大豆、大麦历来是港口生产的重点货类。近年来,秦皇岛港不断加大对粮食类货物生产作业的硬件投入,通过各种渠道扩大货源腹地,逐步推进与口岸管理部门关于粮食类货物的深入合作,力争将秦皇岛港打造成为我国北方的主要粮食进出口港。

进口粮指定口岸建设工作开展以来,秦港股份公司认真对照相关技术要求和管理标准,不断完善硬件设施,与秦皇岛市检验检疫局密切协作,做好查验场地监控摄像维护工作,将视频信号及时传输到检验检疫部门,完善检验检疫办公室功能,便于检验检疫人员进行相关查验工作;认真做好各项基础工作,严格按照港口《进口粮取样查验管理办法》,建立管理台账、进口粮接卸台账、疫情处理台账等基础资料,在进口粮接卸过程中,按照要求详实记录;严格按照《进口粮指定口岸生产作业防疫工作管理规定》《进口粮指定口岸生产作业防交叉感染管理规定》等制度,规范作业流程,既满足进口粮检验检疫要求,也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在进境水果指定口岸查验中心,检查组实地查看了查验场地、检验检疫处理设施设备等建设情况,对查验中心筹备工作表示肯定。相关部门和经营单位表示,将按照检验检疫部门建设进境水果指定口岸要求,争取尽快通过国家质检总局验收,让市民吃上更加新鲜、更加便宜的进口水果。(李鹏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