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召开京津冀区域质量合作座谈会

18.07.2016  16:06

本报讯 (记者徐建华)7月14日,质检总局在京召开京津冀区域质量合作座谈会,邀请京津冀三地质量工作主管部门介绍当前三地开展区域质量合作的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听取下一步工作的意见建议。

座谈会上,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相关负责人传达了国家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质检总局领导对京津冀开展区域质量合作的相关要求,介绍了《质检总局关于加强京津冀区域质量合作的指导意见(草案)》(以下简称《意见》)的有关情况,包括《意见》起草的背景、主要内容等。

京津冀三地的质监(市场和质量监管委)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了目前京津冀三地开展区域质量合作的有关工作以及取得的成绩、存在的瓶颈和不足。他们一致认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是重要的国家战略,在质检总局的指导下,在三地政府的领导下,三地质量主管部门在2014年就签署了《京津冀质量发展合作框架协议》,并按照该协议内容开展了大量的工作,出台了每年的年度行动计划,推出了首批京津冀区域协同地方标准,在计量、认证、执法等多个方面开展合作并初见成效,但也存在着诸多的不足,亟待从顶层设计、制度支持方面有更好的突破。现在,质检总局准备在推动京津冀区域质量合作方面予以更大的支持,必将对三地的区域质量合作发展起到更大的推动作用,希望质检总局能够在政策设计、宏观指导等方面,提供更大更多的帮助。

据悉,为更好地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推动三地质量协同发展,质检总局将成立京津冀区域质量合作推进领导小组,由质检总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和副组长,国家认监委、国家标准委和质检总局有关司局、京津冀三省市质监局(市场和质量监管委)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同时,在充分征求各方意见之后,质检总局准备出台《意见》,从发挥标准化先行作用、强化产品质量监督协同、加强执法检查的协同、构建统一开放的质量技术基础服务平台、提升区域质量协同发展的一致性等方面,指导和推进京津冀区域质量合作发展工作。

国家认监委、国家标准委,质检总局法规司、计量司、特设局、监督司、执法司、科技司相关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