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心未改 步伐不歇——财政部推动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

12.03.2019  18:33

 

  按照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财政部对转移支付分类进行系统重构。

  中央预决算公开平台的建立,使人们查阅中央部门预决算报告更加便捷,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更加充分。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是一场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硬仗”。

  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三大任务中的“排头兵”,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近年来被摆在财政部工作的重要位置。

  兼顾规范有序与探索创新,财政部在2018年继续推动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

  转移支付制度调结构、强管理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核心要素。

  近年来,财政部实施多项工作,在稳步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压减专项转移支付数量、加快转移支付支出进度、加大转移支付预算公开力度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

  财政部预算司有关负责人介绍,2018年,按照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财政部对转移支付分类进行系统重构。

  调整后,属于中央与地方共同事权的,由中央和地方共同分担支出责任,其中地方分担部分由地方通过自有和中央一般性转移支付统筹安排,中央分担部分由中央财政通过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安排。

  “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调整完善转移支付制度,相应地,后者的推进也将促使前者更加合理化,两项改革是相互支持的关系。”中央财经大学教授王雍君表示。

  “调整后各类转移支付的功能定位更为清晰,能够更好地与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相衔接,有利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上述负责人指出。

  在一般性转移支付方面,简化分配因素,激励地方将财力下沉;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方面,推动建立单独管理制度,逐步实行清单管理;在专项转移支付方面,继续严格规范资金管理,包括健全定期评估机制,打破项目固化僵化格局;继续加大清理整合力度,取消政策到期、任务完成或目标实现、绩效低下等已无必要继续实施以及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专项,逐步取消竞争性领域专项,整合多头管理、方向类同的专项,严控新设专项。

  “2018年,专项转移支付个数进一步下降至73个,较2013年的220个减少66.8%。”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通过调整优化转移支付项目设置,严格规范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全面提高转移支付管理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同时,根据改革进展,适时启动制定《财政转移支付条例》。

  “中央对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在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保障民生政策落实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王雍君建议,推动该项制度改革和完善,一是坚定不移遵循“增一般、减专项”的大方向,二是各项转移支付可由财政部统筹集中下达,三是分配更具针对性,同时考虑适当增加地方特别是不发达地区的自主财源,提升其财政支出自主性。

  预决算公开再巩固、再深化

  近年来,财政部会同其他部门积极推动预决算公开从“犹抱琵琶半遮面”到“飞入寻常百姓家”,中央预决算公开平台的建立,使人们查阅中央部门预决算报告更加便捷,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更加充分。

  2018年,预决算公开一方面巩固以往成果,同时对公开范围再做扩大,让透明度更具“含金量”:

  一是及时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公开2018年中央财政预算和2017年全国财政决算;首次公开中央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公开收入、支出、结余共3张报表。

  二是继续在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管理平台集中公开转移支付的资金管理办法、预算分配结果等。

  三是指导89个中央部门向社会集中公开2018年部门预算,详细反映各部门收支总体情况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进一步加大中央部门项目公开的力度,有36个中央部门共向社会公开了36个重点项目的文本和绩效目标,比2017年增加26个部门和项目。

  “同时,不断完善预决算公开制度体系,引导规范相关领域信息公开。”财政部预算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包括陆续印发《关于做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等。

  “预决算公开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今后仍有较大的深化潜力。”王雍君说。

  上述负责人表示,下一步,预决算公开工作一方面要继续扩大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包括进一步增加公开项目文本、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结果的重点项目数量与涉及中央部门的数量,同时推动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公开项目文本和绩效目标;另一方面,督促地方政府开展债务公开工作,建立统一集中信息公开平台,定期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品种、期限、利率、偿债资金来源等信息。

  继续强化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几本预算统筹协调

  在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方面,2018年,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试点编制并印发2018—2020年全国中期财政规划,明确三年内财政收支重大改革与政策事项,指导各部门和地方开展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工作,增强规划对年度预算的指导和约束作用。

  “2019年,我们将研究改进,着手编制2019—2021年全国中期财政规划。”该负责人说。

  同时,为规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建立健全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财政部出台了《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在加强几本预算统筹衔接方面,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协调日趋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比例再提高3个百分点至25%,同时注意避免资金交叉安排;继续推进专项收入统筹使用,清理一般公共预算中以收定支、专款专用事项,统筹安排相关领域支出。

  上述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在健全制度体系方面,将继续推动《预算法实施条例》修订出台,制订《预算资金调剂管理暂行办法》等。(苏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