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系列“毒豆芽”案一审宣判 五被告人被判刑

17.07.2014  19:57

  河北省邯郸市复兴区人民法院近日对今年受理的系列“毒豆芽”案进行一审宣判,宋某某等五名被告人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被处以1万元的罚金。主审法官认为,“毒豆芽”案的宣判体现了刑法修正案的立法精神。与过去“拘役”处罚不同,此次涉案被告人均被判处了实体刑,有力打击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