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横谈】非“半路出家”不是官员兼职书协理由

22.01.2015  00:08

□余明辉

近日,说起因在广东省书协任副主席而被人民网网帖“点名”一事,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陈春盛有些无奈。在他看来,自己是几十年搞“书法这行”、并非“半路出家”,而且是书法出名后,先进入书协,然后走向文化界,后来才当了官员。海南省书协秘书长则公开回应:海南省被点名的两名官员任职程序合法,未接到组织部门通知前暂不会辞去书协职务。(据《南方都市报》1月20日报道)

一段时期以来,书协官气太重的问题引发舆论热议。人们的不满主要集中在那些“半路出家”、没有多少书法造诣却削尖了脑袋往书协里钻,最终只为谋求一己私利的官员。仅就这一点来看,作为“非半路出家”者,陈春盛和这些人确有不同。

不过,若因这点不同就感到无奈、冤枉,甚至像海南那两名官员一样,以“任职程序合法”为由“暂不会辞去书协职务”,则完全不可取。

首先,1998年中办、国办就下发了《关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通知》,明确要求县及县以上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所属部门的在职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得兼任任何社会团体领导职务。这就意味着无论“先书法后官员”,还是“先官员后书法”,性质并无不同,都在被禁止之列。

其次,只要是“一官二任”,就有可能为以权谋私留下空间。事实上,广大群众的不满,所针对的正是“一官二任”所带来的弊端:协会的领导职务沦为以权谋私的“保护色”、不当利益的“输送带”、失去监管的“灰色圈”。因此,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许耀桐一针见血地指出,“即便官员在书法上有一定水准,在书协任职不领薪酬,但跨界就不能避免权力的影子和权力的作用”。同时也要看到,即使有些兼职者不会借机搞“雅贿”之类的勾当,但兼职也势必会使其无法将全部精力放在“主业”上。

报道中提到,陈春盛表示“赞成整顿”,并称已向单位有关部门和省书协表态,上级部门如有要求,随时可以辞去书协有关职务。这一点,值得肯定。希望更多的人能像陕西书协原主席周一波等人那样主动辞职,更希望各地能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下大力气清除在职官员的各种违规兼职现象,为打击和消除腐败再助一把力,为推动文化繁荣发展再添一把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