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横谈】如此“惯例”是对党规法纪的无视

06.07.2016  01:43

□梅刘柯

因套取移民后期扶贫项目资金并以集体名义私分,湖南慈利县移民开发局前后三任局长日前被查处。据悉,该局以发放春节福利、“开门红”等为名私分移民后期扶贫项目资金,全局干部职工违规个人所得高的达12万元左右,少的也有2万元。“这是惯例!我们以前都是这么发的。”一位被调查人员接受调查时说。(据《中国纪检监察报》7月3日报道)

过年过节发放一定的福利,在一些地方一些单位确属惯例,但前提是必须合乎党规法纪。而湖南慈利县移民开发局的“惯例”显然并非如此:一是其发放的是移民后期扶贫项目资金,而这笔资金是用于补助和改善移民生活、解决移民生产生活突出问题的专项资金,是严禁截留挪用的;二是其采用弄虚作假的手段,比如采取虚假拨付蔬菜基地生产开发资金、大库放养资金等方式进行套取,再移花接木,为干部职工发福利——可见,如此“惯例”,全然是无视党规法纪的“惯例”。

从字面意思上讲,所谓惯例,是指“一贯的做法”。在现实生活中,惯例有好坏之分。好惯例,合规合法、合情合理,能不断产生正能量。坏惯例,则往往假借“合情合理”之名,行违规违法之实,会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严重损害党风、政风、民风。因此,我们必须消除这样的坏“惯例”,狠刹这种以“惯例”之名违规违法的歪风。

湖南慈利县移民开发局的“惯例”是如何形成的?何以能凌驾于党规法纪之上?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权力不受约束、监督缺失。从新闻报道中可以知道,该局套用移民后期扶贫项目资金的做法,大都是在班子会议上决定的,都经过“一把手”的同意。于是,从2011年至2016年3月,该局共套取移民后期扶持资金183.84万元,从最开始的人均几百元到几千元,发展到最后的上万元,三任局长“前腐后继”,全局上下无人“缩手”。这也再一次说明,一个班子、一个单位,“一把手”淡薄了信仰,漠视了纪律,公权就容易异化为私利的权杖,也就容易形成“上梁不正下梁歪”、在利诱面前整体失守的情况。

因此,消除这样的“惯例”,首要的就是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和约束。一方面,要进一步明确权力运行的边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尤其是纪检监察机关应紧盯“腐利”不放,严查快办,严肃惩处,形成违纪必查、失责必究的有力震慑。另一方面,要加强财务监督管理,严格财经纪律,扎紧“钱袋子”,通过刚性的约束倒逼预算、决算、审计的彻底公开,以此加强对公共财政的监督和管理,不给坏“惯例”留下生存空间。

消除坏“惯例”,也要注意树立新惯例。当年,毛泽东同志身体力行领导人“不做寿”的规矩,前后三辞寿筵。其中第三次发生在他55岁生日时:当听说中央机关食堂准备杀头猪,做一顿他喜欢吃的红烧肉后,毛泽东同志马上叫来行政处处长,明确要求生日不要过了,“这要定为制度,谁也不能违反。”自此以后,“不做寿”也成为铁的纪律,并在七届二中全会上写入党的文献,成为我们党长期坚守的新惯例。

所有地方和单位都要及时纠正、叫停那些坏习惯、坏做法,决不能任其发展为“惯例”,都要多多形成“不做寿”这样的新惯例——这应该成为我们兴利除弊、革故鼎新,改作风、树形象的“惯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