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职工维权零成本高效率 ---石家庄市总工会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建立工会劳动争议仲裁庭

25.11.2014  14:12

 

 

        依法维护职工权益

        提升工会法治化水平

        编者按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重大任务。工会组织作为职工权益的代言人,依法管理和建设工会,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组织的职责所在。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号角吹响之际,本报从即日起,开设“提升工会法治化水平  依法维护职工权益”专栏,对我省各级工会坚持依法建会、依法管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的好举措、好制度、好做法进行挖掘报道,推动各级工会和广大工会干部及工会工作者,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协调劳动关系,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让法治环境下的公平正义之光普照到每位劳动者身上。

        ■本报记者高超                       

        日前,冀瑞卿、都立云专门来到石家庄市总工会,送了一面题写“情系职工  维我权益”的锦旗,以表达对市总工会为她们维权的感激之情。“工会干部不但懂法,还能依法为职工维权,我们的问题没花一分钱就得到了及时解决。”  冀瑞卿说。如今,设立在石家庄市总工会的工会劳动争议仲裁庭,已成为工会为职工依法维权的品牌,深受职工信赖。

        冀瑞卿、都立云原是石家庄某公司职工,两人在该公司已工作近20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并分别与该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在今年4月,她们收到该公司签发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两人随后向石家庄市总工会寻求帮助,作为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成员的工会法律部人员,立即与企业工会和人力资源部门沟通,深入了解情况。在企业拒不改正的情况下,市总工会启动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庭,经过开庭取证、调查、分析,很快作出了裁决结果,两名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我们咨询过律师,律师说要每人1000元费用,最快1年才能解决问题。找到工会后,没想到工会干部对各项法律都很了解,而且免费为职工维权,很快便进入了仲裁程序,4个月时间问题就得到了解决。”冀瑞卿说。

        “让职工维权零成本、时间短、效率高,是石家庄市总工会最初成立工会劳动争议仲裁庭的原因,这也正符合了工会的基本职责,即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因此深受职工欢迎。”  石家庄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部长孙书平介绍说。在实施工会法律援助的工作中,经常出现职工为一两万元甚至几千元工资或补偿金打两三年官司的现象。有时官司虽然赢了,但职工时间、精力耗费极大,经济上很不划算。还有些案件由于双方难以达成共识,甚至少数用人单位无视法律、不服从调解。针对这种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有关规定,有3名仲裁员即可成立合议仲裁庭,开庭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依法审理仲裁,经过培训,石家庄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的所有人员都取得了仲裁员资格,随即成立工会劳动争议仲裁庭,对职工劳动争议案件依法仲裁。

        职工乔某2013年诉青岛海信电器石家庄分公司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恢复原工作岗位和相关待遇。石家庄市总工会了解情况后,先是启动调解程序,与公司方面进行了多次协商沟通,但公司执意坚持既不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又不支付赔偿金。针对这种情况,市总工会立即通过工会劳动争议仲裁庭,对案件依法进行了仲裁,最终该公司按照裁定对乔某进行了相关赔偿。

        “工会劳动争议仲裁庭的建立大大强化了工会维权的力度,‘硬化’了工会的维权职能,使工会依法维权不再是一句空话,而是落到了实处。”孙书平说,自建立工会劳动争议仲裁庭以来,先后共仲裁处理职工劳动争议案件30余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