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宁法院贯彻落实刘福明院长在调研时作出的加强“一乡一庭”建设指示精神

11.02.2017  00:30

2月7日,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福明到丰宁法院调研“一乡一庭”建设,走访了南关乡人民法庭,听取了法庭工作人员汇报,并对进一步加强基层人民法庭建设提出明确要求。

刘福明院长强调,基层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密切联系当地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人民法院实现有效司法服务,切实为当地群众、政府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的前沿阵地,必须要高标准地建设好。既要抓法庭人员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还要加强对法庭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化解矛盾能力的教育培训。要不断完善法庭现代化办公条件,保障法庭“六项职能”得到充分发挥。

刘福明院长还说,人民法庭要积极主动求得当地党委支持,主动与当地派出所、司法所、综合治理办公室等多家部门加强联系,形成以法庭为中心的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三大调解体系”工作平台,及时排查社会矛盾,化解邻里纠纷,妥善处理问题,防止矛盾成讼,把司法服务延伸到最基层人民群众中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月8日,丰宁法院及时召开法院党组会,认真学习讨论刘福明院长关于加强“一乡一庭”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梳理“一乡一庭”建设中存在的不足,从而制定出具体工作措施。

该院党组要求,要尽快组织对基层人民法庭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为基层人民法庭订阅报纸、刊物,购买法律书籍等,进一步丰富学习内容。另外,在原有基础上配齐配全法庭的办公设施,确保有电脑办公,有电话通信设施,有手机APP办公软件,最大化与法院机关的信息实现同步。要强化中心法庭的领导职能。中心法庭负责人员必须对基层人民法庭底数清、责任明,文件精神理解到位,管理和指导要经常化,长期化。还要加强登记、档案管理。要常检查、常督促、常评比,做到嘴勤,耐心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手勤,及时整理好卷宗。腿勤,多去群众家走访,掌握第一手材料。此外,对人民法庭的标牌、公示栏、法律专栏等内容进行重新整理,确保整齐划一,美观得体,在做好司法服务的同时,进一步提升基层人民法庭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