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河北省调整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价格

24.08.2014  21:01

9月1日起 河北省调整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价格

居民用气城市门站价格不作调整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马建敏)按照2015年实现存量气与增量气价格并轨的既定目标,国家发展改革委于近日下发了《关于调整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价格的通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河北省实际情况,省物价局调整了我省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价格。新的价格从9月1日起执行。

在保持增量气门站价格不变的前提下,适当提高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门站价格,具体为:我省非居民用存量气城市最高门站价格每立方米提高0.40元,居民用气城市门站价格不作调整。同时,要进一步落实放开进口液化天然气(LNG)气源价格和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出厂价格政策。压缩天然气母站价格也将适当提高,最高价格为每立方米3.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