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遏制游客不文明行为没有“绝招”

05.10.2015  11:32

  本报评论员 潘洪其

  大声喧哗、随意插队、翻越栏杆、乱扔垃圾、爬上建筑物合影、刻写“到此一游”、在宗教场所嬉戏、随意喂食动物……近年来屡屡出现的各种游客不文明行为,今年国庆期间在各地旅游景区仍时有所见,有的情节还比较严重,造成很不好的影响。人们不由得陷入沉重的思考:中国旅游到底怎么了?游客不文明行为真的没治了吗?

  游客不文明行为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它反映了在旅游业从一种小众、高档消费发展成大众、普及型消费的过程中,一些游客的文明素质未能及时“补课”和提升而造成的巨大尴尬。在农业文明时代,在现代都市的单位文化、社区文化的氛围中,大声喧哗、随意插队、翻越栏杆、乱扔垃圾之类行为虽然也属不雅,但未必会被正式定性为“不文明”,人们一般不会认为有多么严重。随着旅游业迅猛发展,随着长假和小长假制度的确立与完备,越来越多普通人加入旅游消费的大潮,一些原本看似无伤大雅的行为,在熙熙攘攘摩肩接踵的人群之中,就会被高度聚焦并被人为放大,而与现代旅游文明和社会文明格格不入。

  客观地说,今年国庆期间各地景区出现的游客不文明行为,其数量、程度和造成的影响,既不比以往更严重,也未见比以往有明显的好转。人们对此之所以更加焦虑不安,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今年4月国家旅游局发布了《关于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游客因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秩序,破坏公共环境卫生、公共设施,损毁、破坏旅游目的地文物古迹等7种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法院判决承担责任的,或造成严重的社会不良影响的,纳入旅游部门“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并向社会公开,必要时向公安、海关、人民银行征信机构等部门通报。该办法出台后,被一些人视为遏制游客不文明行为的“绝招”,但在今年五一小长假和这次国庆长假中,各地景区的不文明行为并未明显减少,因此有人开始怀疑这个“绝招”的实际效用,认为它并不如人们期待的那样管用。

  其实,国家旅游局的“黑名单”本来就不是遏制游客不文明行为的“绝招”,因为它要记录管理的主要是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不文明行为,而不是一般的大声喧哗、随意插队、翻越栏杆、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认定严重不文明行为主要有三个标准,一是游客因不文明行为受到了行政处罚,二是被法院判决承担责任,三是造成严重的社会不良影响,符合其中一种情形的,就可能被纳入旅游部门“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截至目前,国家旅游局公布了第一批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水泼亚航空姐”事件责任人张艳、王声,云南“开舱门”事件责任人周跃,陕西攀爬红军雕塑照相事件责任人李文春等4人被列入“黑名单”。可见“黑名单”的进入门槛颇高,一般的旅游不文明行为,还够不上“黑名单”出手制裁。

  “黑名单”不是遏制游客不文明行为的“绝招”,遏制游客不文明行为也没有立竿见影的“绝招”,而只能靠旅游行政部门、旅游景区、旅行社、新闻媒体和游客多方参与、共同治理,只能靠一点一滴的扎实努力和坚持不懈的文明积累。游客自身当然要为不文明行为承担主要责任,旅游行政部门和旅游景区、旅行社等机构,也要努力做好组织部署、宣传教育、管理执法和旅游服务工作,力争让每个游客在踏上旅途之前,都认真学习旅游文明规范和行为准则,对“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制度充分知晓,对不文明行为要承担的后果包括法律后果有全面的了解,形成高度的自律自警意识。

  这些工作都做到做好了,才能将外在规则和律令转化为游客自我约束的动力,促使游客在旅游消费中严格自律、遵章守法,让旅游文明在旅游业发展繁荣中不断生长成熟。(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