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治信仰深入人心

30.04.2015  04:41

信仰是一种精神状态,是人们行为的内在驱动力,是一种内在且持久的力量,是人们心底世界的声音。有信仰的人与缺乏信仰的人在精神面貌上有着巨大的差异,有信仰的人不仅在心灵世界中存在着一种坚定的信念,并且在行动中也会表现出坚韧、顽强的品格。法治信仰是人们对法治的一种坚定信念,是关于法治的精神追求,也是追求法治的内在驱动力。

我们知道,法治的实现不能仅仅依赖法律文本世界的构造,那只是对法治发展的最为一般的要求,法治的实现必然要依赖于人们的精神状态,这是一种有信仰的精神状态。要知道人们在心灵世界中对法治的认同与在表面上对法律的服从是决然不同的,内在的认同以信仰为支撑,无论是否存在功利的诱导,人们的行为都是一样的,而对法律的表面上的服从则缺乏内在的支撑,不是法治信仰意义上对法律的服从和遵守。真正的法治需要的是内在认同,需要的是人们发自内心的真正的信仰。法治只有具备良好的心灵依托,才可能实现自身所追求的各种各样的价值目标。而对于法治的信仰会让人们获得一种崭新的生活方式,这种生活方式是对功利化生活方式弊端的克服。

法治信仰的形成需要一个根本的前提,那就是国家所创制的法律一定要是好的法律,即人们通常所说的“良法”。“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良法”是社会民众能够培育自身的法治信仰的一个必要条件,人们对待“恶法”的表现往往是抵触甚至是抵抗,只有那些让人们“心悦诚服”的法律才能够真正扎根于人们的心底世界,这正是法治信仰最为可靠的前提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