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当街小广告中的涉税犯罪

15.09.2014  18:42
 

小广告”我们日常生活中司空见惯的一种有特色的东西,上边印刷着某某公司的名头,宣称可以代开各类发票。只要有车辆停放的地方,都会看到在车窗玻璃夹缝中或压雨刮下放置着这样一张代开发票的小广告。有时甚至在等待红绿灯的路口,也能看到发放这类小广告的人利用这短暂的停顿时间,给过往车辆发放小卡片。另外,广大市民时常也能收到一些“代开”发票的短信。

一、特点

1、这类小广告和短信往往打着某某公司的旗号,为他人代开发票,然而实际上小广告和短信中宣称的公司并不存在。这些所谓的公司既无任何工商、税务部门以及相关的行政部门发放的经营许可证,也无办公场所,能够联系的,往往只有卡片上的电话,而电话登记的身份资料也大多是假的。

2、通常这类公司销售发票的方式有两种:

一是购票人按照小广告上的电话与“代开”发票人联系后,按照“代开”发票人指定的帐户缴纳一定的定金或与“代开”发票人直接见面,当面支付定金,并将开票要求告知“代开”发票人,等发票开好后再约定时间、地点交付发票,同时收取余款。

二是“代开”发票人直接到公司、企业或个体商户的营业点,以推销的方式兜售发票,先收取定金,而后开好发票后送到营业点,并收取余款。

3、对于发票的来源,小广告和短信中的公司明知买票人无辨别发票真伪能力,因而宣称发票是通过合法途径从税务机关取得,或者是一些企业注销后用不完的发票,以打消购票者对该发票能否入账的担忧。

4、代开发票的公司,往往以低税率为诱饵,宣称能开具低税率的发票,诱使一些试图通过少缴税款牟利的公司、企业和个人上钩,在交付比实际所需缴纳的税款低得多的费用后,取得所需的发票。

二、危害

这类打着“代开”发票旗号的公司,由于无任何国家行政部门发放的经营许可证明,无法从取得税务部门领购到真实发票,因而实际开具给他人的是只能是虚假的发票,这势必会造成一定程度的社会危害性:

1、此类所谓的“代开”发票的行为,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重的危害了我国的税收征管制度,损害了国家法律尊严。

2、“代开”发票的行为,为一些不法商人偷逃税款提供了条件。通过使用“代开”的发票,这些人可以向税务部门隐瞒部分所取得的收入,致使税务部门无法收缴相应的税款,造成国家税收的重大流失。特别是那些使用可以用于抵扣税款的发票行为,给国家带来的损失更为严重。

三、整治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声势。一是利用各种新闻媒体,以典型案例为引导,深入揭露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的社会危害性,广泛开展税收普法教育,动员广大企业和社会群众,提高防范意识和自觉意识,为司法、行政机关打击此类违法犯罪提供更多信息。二是对公司、企业以及从事商业活动的从业人员开展法律教育,让他们知晓此类行为的危害性,以及使用此类发票所必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彻底杜绝假发票的销售市场,肃清假发票赖以生存的市场。

2、公安机关采取多警种多部门配合,展开专项整治措施,及时、快速打掉制售假发票发票的团伙,端掉“代开”发票的窝点,全方位对“代开”发票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这类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还未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要进行治安处罚。

3、深化警税合作机制,充分发挥联合作战的优势,形成打击合力,有效打击假发票流通市场。税务部门充分行使财务检查的职能,对公司、企业取得的发票不定期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一经发现利用假发票虚列成本、偷逃税款,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以最大限度地打击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的“买方市场”。

4、多方协调,形成社会面的综合治理。

一是地方政府尽快出台治理乱发小广告和短信息的规定,让更多的职能部门参与到对小广告和短信息的治理中来,也让综合治理有法可依。

二是各部门加强协作,形成合力,打击以“代开”发票为名进行假发票销售。在社会面上发放小广告的,城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通过发送短信息的,电信部门通过筛查,可以将此类短信息屏蔽,从社会各个方面杜绝“代开”发票的小广告和短信息的传播。

编辑: 孙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