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站日志:候车男子被诱特殊服务 300元被偷

21.03.2016  10:13

3月18号上午10点左右,西三教综合警务站接到李某报警,称他在火车站附近的一家旅店临时休息时,放在包里的300元被人偷走了。可是当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这事情不难么简单。

李某告诉民警,他是外地人,当天他准备乘坐下午1点的火车离开石家庄,因为达到火车站比较早,就在火车站广场坐着休息。

民警:等火车期间,有一名女子与他搭讪 ,问他需不需要临时休息,李某想到距离上火车还有几个小时的时间,也需要休息,就答应了……

发现钱被盗后,李某赶紧打电话报警,接警后,民警跟随李某来到事发出租屋。当民警到达涉事的出租房时,房屋门已经紧闭,人也不知了去向。随后,民警向房东刘女士了解情况。

经过报警人李某的描述,房东刘女士判断,李某所说的女子应该是房客田某。但是因为着急赶车,又找不到田某本人,李某就将责任推给了房东刘女士。

报警人李某称,300元是自己身上仅有的积蓄,如今却变得身无分文。

面对李某的要求,民警表示,在无法证明房东刘女士存在责任的情况下,李某无法向刘女士索要赔偿。

因为刘女士拒绝李某的索赔要求,李某又着急赶火车,最终在民警帮他登记立案后,李某离开现场。目前警方正在寻找田某,对该案做进一步调查。

在这里我们也想提醒房东刘女士,在出租房屋时,必须对租房人的信息进行核实,保存对方身份证复印件,以免这房子被用来从事非法的勾当,给自己也惹来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