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难小微融资须让银行“有赚头”

12.07.2016  15:09
  融资难在任何社会任何阶段都会有,但中国的现象更加突出;融资难在任何企业都会有,但在小微企业上的表现更为突出,特别是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时候。近年来,我国连续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包括确立“三个不低于”目标、定向降准、推动小微企业信贷专营机构发展、鼓励各种形式产品创新等,大力支持小微企业融资。但融资难、融资贵依然是民营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之一。

    

  小微企业融资难,既有小微企业经营风险高、财务报表真实性较低、可抵押的资产少等自身原因,也有金融机构出于经营风险偏好和经营效率考虑上的客户定位问题。这些年来,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金融管理当局加大了信贷政策导向力度,要求银行努力做到“三个不低于”,即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小微企业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户数,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对小微企业贷款比重高的银行定向降准;推动银行建设专门服务于小微企业融资的信贷专营机构,扩大机构覆盖面;鼓励开发符合小微企业经营特点的信贷产品;扩大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发行等,取得了一定的效果。2015年,全国新增小微企业贷款2.76万亿元,占企业新增贷款的41.2%。截至2015年末,全国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3.5万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23.9%,同比增长13.3%,较2015年末各项贷款平均增速高0.4个百分点。

  

  但也要看到,我国金融机构长期以来形成的经营导向还难以根本性改变,信贷资源“向政府的超配、向大企业的标配、向小微经济的低配或不配”的结构,在宏观经济增长中枢回落过程中进一步凸显,一些银行惜贷、压贷、抽贷、断贷行为也时有发生。而“风险覆盖成本”的定价逻辑,在存贷利差缩小过程中,受既定盈利目标驱动,议价能力薄弱企业的贷款利率上浮空间扩大,又会明显增加小微企业融资成本,进而出现民营小微企业贷款申请中间环节多、收费高、难度大的现象。

  

  这些情况表明,仅仅制度创新、组织创新和产品创新,还无法有效提高金融机构服务于小微企业融资的主动性。特别是眼下伴随着市场需求萎缩,小微企业贷款质量出现了恶化迹象,也伤害到金融机构服务于小微企业融资的积极性。可见,推动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发展,根本在于提高金融机构的积极主动性,必须依靠机制创新,让金融机构真正“有利可图”,让客户经理获得“足够绩效奖励”。否则,就难免出现个别银行在玩“数字游戏”,未严格执行国家对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将非小微企业贷款计入小微企业贷款的情况。

  

  从机制创新入手,需要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可考虑将贴息转化为小微企业的风险补偿基金,扩大政策性担保覆盖面,大力推动贸易信用保险对小微企业外部增级作用,试点开展小微企业贷款信用保险,以减少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融资的风险顾虑和中间审贷环节,使得小微企业融资真正成为金融机构稳定的利润增长点。进一步改革小微企业信贷服务模式,大力简化贷款程序,丰富抵押品和贷款担保方式,在可控风险限额内赋予客户经理灵活经营权,既要严格执行客户经理尽职免责,也要适当提高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风险容忍度,改善激励机制,使得服务于小微企业融资的客户经理,在完成经营目标后的绩效持平或略高于其他业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