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解除收养关系后被撞成植物人 养母举债相救

07.11.2014  14:54

    现年69岁的溧阳市民葛老太直至今天都只称呼自己的亲生儿子为“小儿子”,她心目中的长子潘军(化名)已因车祸去世,此前由于重伤救治,葛老太不但拿出了自己一生的积蓄,还举债20余万元用于潘军的救治。但其实,潘军并非葛老太的亲生骨肉,而且早在1999年,葛老太就与他解除了收养关系。“我养了他20多年,总不能看着他死吧?”在讲述她与养子之间的事时,老太又开始伤心。

     半年来为救养子,一波三折

    曾经的养子被撞成植物人,老太举债救他

    2013年底,溧阳市的葛老太在家中突然接到交警的电话:“大儿子”潘军出了车祸,受了重伤。虽然说是“大儿子”,但实际上作为养子的潘某,在十五年前就和老两口解除了收养关系,多年没有联系了。但葛老太挂念着养子,得到消息后,心急火燎地赶到医院,才发现潘军因严重受伤,已成了植物人,并已拖欠了医院四万多元医疗费。因他离异后没有别的亲人,如不继续缴费,治疗难以维持。

    “一定要救,我出钱来交医药费!”葛老太赶回家,取出压在箱底的几张存折,到银行取出了全部积蓄,先后垫付了二十多万元医药费。为了潘军的继续治疗,她甚至借遍了亲朋好友,欠下大量债务。

    因已解除收养关系,养母无法作为代理人索赔

    钱不够继续治疗,怎么办?葛老太找到溧阳市法律援助中心,希望通过保险公司讨回垫付的医疗费,然后再继续为养子治疗。在受理过程中,法援工作者遇到了难题:医疗费是由葛老太垫付的,只能向潘军提起诉讼,并不能直接向保险公司和肇事者提起诉讼。如果以潘的名义起诉,由于他现在是植物人,需要法定代理人,而葛老太与他已无法律关系,无法成为代理人。法援律师多次与法院协商,但由于没有法律依据,始终无法立案,潘军则长期躺在医院内,每天都在产生医疗费和护理费,葛老太已筹不出钱了,老两口甚至掏出了两份微薄的退休金。

    法援工作者并未放弃,与葛老太一起在法院、民政部门之间奔波,并多次与葛老太的亲朋沟通,告知他们按照潘某的伤情,肯定会得到保险公司和肇事者的依法赔偿,且赔偿费用肯定大于垫付的医疗费,以消除他们的顾虑。最终,亲戚们再度拿出了近10万元予以施救。

    放不下

    养子撒手人寰,老太又收养了“孙儿

    令人遗憾的是,今年下半年,潘军最终还是因救治无效身亡。经法援律师全力协助,最终获得赔偿,赔偿款刚一到位,法援工作者即联系葛老太,转交给了她垫付的医疗费。现在,让老太闹心的是,肇事者至今未全额支付赔偿款,“不知道什么原因,法院执行局一直没有对对方强制执行赔偿,如果这部分赔偿到了,债务基本上能还清,我自己的积蓄就算了……”养子去世了,可是还和已经离婚的第二任妻子留下了一个五岁的孩子。眼看着孤苦伶仃的“孙子”,葛老太还是舍不得:“找公安局反映了一下情况,把孩子的户口挂到了我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