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北县安监局“三项措施”规范金属非金属矿山火工用品安全管理

17.02.2016  08:57
  为切实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规范矿山火工用品安全管理,张北县安监局采取“三项措施”严格火工用品用量管理。
  一、制定制度、落实人员
  为了使金属非金属矿山火工用品管理更加规范,县安监局制定了12条制度,并明确相关股室和专职人员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门管理,并结合企业实际,经过反复研究、征询专家的方式制作了火工用品月度审批表及企业需报送的资料清单。
  二、企业申报、跟踪审核
  企业按照月度计划报送审批表及资料清单准备材料,县安监局相关股室按照企业报送的资料在2日内完成审核,并根据企业报送的资料对爆破作业点等位置进行核实,对药量进行核算,对上月的完成情况进行核准,确保火工用品使用安全。
  三、部门联动、督导检查
  县安监局相关股室联合公安部门深入企业现场,对炸药库安全管理、炸药领退等制度、记录进行现场督导检查,同时深入作业现场,对各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措施进行检查,确保各项安全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