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见义勇为精神在燕赵大地发扬光大

31.12.2015  19:49

让见义勇为精神在燕赵大地发扬光大

—写在新《河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条例》实施一周年之际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中国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现实体现。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怀下,在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办的领导下,在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各理事单位和全社会的大力支持下,全省见义勇为事业深入发展,见义勇为已成为燕赵大地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为法治河北建设提供了道德滋养,为推动精神文明和平安河北建设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注入了强大的精神动力。

河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至今,燕赵大地涌现出了一大批典型人物:村治保主任赵庆辉为抓住贩卖假币的歹徒,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下岗职工彭海东同志救起了落水青年,自己却被洪水冲出了4公里;解放军战士侯钧同志为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一人勇斗两名持刀劫匪;司法所长金会存同志在爆发群体械斗的危急时刻,挺身而出,制止了一起重大刑事案件的发生;唐山南湖救人群体手挽手结成一条“生命锁链”,勇救落入冰窟的学生等一大批可歌可泣的见义勇为英雄。2015年,全省有142名见义勇为英模受到各级表彰。其中,2人被授予“全国见义勇为英雄司机”荣誉称号,17人和3个群体(共10人)被省政府授予“河北省见义勇为英雄”荣誉称号;35人被设区市政府授予“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78人被县(市、区)政府授予“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

省委政法委和省综治办负责同志强调,“见义勇为是社会风气的晴雨表,是社会道德的风向标。今后,全省各级各部门将进一步发掘身边看得见、学得到的平民英雄,让见义勇为行为及时得到确认、让见义勇为行为及时受到褒奖,真正凝聚和传递社会正能量,让见义勇为精神在燕赵大地发扬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