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着力为被审计单位“减负”

03.06.2016  20:50

  近期,笔者邻县审计机关对10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集中召开了进点会,另外,规定要求对同一单位的审计,无论是项目,还是力量,要加以整合,原则上一年内只进行一次,不得出现一年内多个审计组轮番对被审计单位审计的情形。笔者觉得这种为被审计单位着想,替被审计单位“减负”的做法,值得点赞和借鉴。

  被审计单位上面有多个监管部门管着,大家都以法律法规,或者不以法律法规的名义,去实施检查监督,导致检查监督过多过滥,象“走马灯”似的,一拔接着一拔, 前脚走了脚又来了,被审计单位就要花大量的时间、精力和经费,接待和迎来送往。不是安排工作场所,就是要忙于汇报,提供资料报表等服务。难以招架,疲于应 付,造成很大的负担不说,还会影响其正常工作和生产的开展。更深层的问题,恐怕还在于会不会引起被检查单位的不满,导致问题整改的抵触和搪塞。

  检查和监督的目的,是检查管理成效,发现问题,改进和推动工作。若走向反面,干扰和拖累工作,就要好好“检查”和改进一番了。对于审计来说,例行财政财务收 支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检查监督,是审计法明确规定的,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受被审计单位和职工是欢迎的。但是,不能因为法定和必要,就本位主义严 重,不去为发展软环境营造做加法,不顾被审计单位的苦衷和难处。应该秉持文明审计的理念,设身处地地为被审计单位着想,体谅被审计单位的难处,尽力为被审 计单位减负,大力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以实际行动赢得被审计单位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要做的,也是能够做到的,就是从自身做起,率先改进机关作风。要着眼“一体化”要求,把为被审计单位减负与提高审计效率和效能结合到一起,加强项目计划的统 筹和力量的整合,实现由单点离散审计向多点联动审计转变。可以借鉴笔者邻县审计机关的做法,着力避免多头、重复审计,统筹合并审计项目,在一年时间之内, 就派出一个综合检查组去实施审计,严禁在一年内不同时段,“零打碎敲”地派出若干审计组到被审计单位。

  这要在安排预算执行、经济责任、绩效审计、财务收支、专项资金、工程造价等不同类型的审计项目时,尽量安排在同一时期,实行统一方案、统一公告、统一进点、 统筹实施、集中报告、统一考核。还要加大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和锻炼力度,使每一个审计人员都具备从事不同类型项目审计的“一专多能”和“多专多能”,确保在 人力不增的状态下,能够胜任审计全覆盖和艰巨繁重任务的要求。发挥审计优势,积极配合和协助政府其他部门开展如实绩等综合检查考核,共享检查考核结果,在 更高和更宽层面上,为被审计单位减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审帮促建”与被审计单位的管理和发展的双赢。(周远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