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阳:审计助推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便民服务

14.08.2018  19:53

近日,湖北省襄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采纳审计建议,通过申请公积金贷款个人不再提交信用报告、一站式办理襄阳市区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个人办理公积金业务不再需要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系统四项举措,优化管理工作流程方便服务对象。

今年上半年,襄阳市审计局在对该中心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襄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办理公民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过程中还存在由个人提交信用报告、提交身份证复印件、贷款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繁杂、未开通网上服务系统等不便民事项,该单位认真对待审计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积极研究出台进一步简化住房公积金业务手续的举措。

一是申请公积金贷款不再由公民个人提交信用报告。 原有规定,市民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必须提供申请人的个人信用报告,如果个人信用不符合审核要求,将无法获得公积金贷款。改革后,不再由借款申请人提供个人信用报告,而由公积金管理部门向人民银行当地机构申请个人信用信息查询账号,按照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授权,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信息查询制度。即市民在办理公积金贷款申请时,只需填写“个人信用信息查询授权书”,然后由公积金管理部门查询、打印借款申请人信用报告,纳入贷款档案并审核个人信用情况。

二是一站式办理襄阳市区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 住房公积金借款人办理住房贷款抵押预告登记、预转正手续,以及贷款还清后的解除抵押手续,是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的重要环节,也是贷款风险防控的重要措施。原来办理贷款抵押登记手续繁杂,需使用贷款权利人——襄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行政公章,具体办理环节需贷款科核验登记、综合科复核用章,业务流程涉及公积金管理中心两个科室,贷款职工、开发企业与委贷银行均反映环节多、效率低。审计指出该问题后,襄阳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主动与该市不动产登记局沟通协调后,襄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抵押登记专用章被授权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具体办理和业务用章由贷款科全程负责。此举不仅提高了贷款抵押登记办理效率,为贷款职工、开发企业与委贷银行三方提供高效服务,同时进一步增强了贷款风险管理效果。

三是公民个人办理公积金业务不再需要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作为证明居民身份的凭证,此前个人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提取等业务时都要求出具身份证,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留存。改革后,公民在办理公积金贷款和提取业务时,不再要求存贷职工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而是由各公积金业务大厅、管理中心(管理部)利用管理信息系统平台,通过配备的高拍仪、复印机、扫描仪等设备对身份信息留存归档。

四是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系统。 之前单位信息变更、汇补缴住房公积金、办理缴存基数调整、缴存比例调整、职工个人开户、个人账户封存或启封、个人信息变更等业务还需到中心大厅柜面办理,费时费力,有时办理一次业务需要跑好几趟,单位个人均提出意见。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系统后,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只要了解网上服务系统开通流程,并携带所需资料经审核后领取“湖北CA电子证书UKEY”,登录网上营业厅就可以办理各项业务,大大简化了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提高了办事效率,真正实现住房公积金由柜面服务到网上服务、由“群众跑腿”到“信息跑路”的转变。(刘荣  赵春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