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官”不等于贪官,但“裸官”腐败更疯狂!

21.06.2014  16:43

  广州市纪委常委梅河清20日下午通报了今年以来广州市管干部查处情况,并指出“裸官”不等于贪官,但“裸官”腐败更显疯狂。

  “裸官”是指配偶或子女均移居外国的公职人员。梅河清称,广州采取多种办法加大对此类干部监管,包括“裸官”不得担任党政正职和敏感部门领导;建立每年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尤其针对裸官情况进行抽查;对“裸官”一律不得提拨、重用;加强干部护照管理,机关领导干部护照统一收缴,村社主任、书记护照集中监管;结合广州毗邻港澳的特点,健全官员防逃追逃机制。

  梅河清表示,“裸官”不一定是腐败分子,但从查处的案件来看,确实有一部分腐败分子是“裸官”,“裸官”的腐败更显疯狂,如白云农工商总经理张新华,受贿9800万元人民币、贪污2.4亿元。

  根据广州市纪委通报,今年1至5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数量(含上级交办)3292件,立案302件314人,同比上升17.97%和21.24%。其中,要案67件69人(含市管干部20件20人),大案81件,结案180件,处分180人。

  “形成高位‘打虎’与低位‘除蝇’同步办案的格局。”梅河清说,今年前5个月已查处市管干部20件,同比增加122%,超过2013年全年查办市管干部总数。在这20宗市管干部“打虎”案件中:一把手比例大、有5人,涉案金额大、七成案值过百万元甚至达千万元;权钱交易、以权谋私的特征明显,85%犯受贿罪;作案的手段比较隐蔽,曲线敛财的特征较明显;人情异化、利用熟人关系敛财,群体性作案的特征明显,一挖一窝、一扯一串,是以熟人关系聚在一起;案发时间集中,民俗习惯异化为敛财手段,80%的行受贿时间都集中在节假日前后。

  20件市管干部案件中也包括当日通报的黄埔区原副区长温旭春案以及从化市政府党组成员刘伟灵案。据梅河清透露,两案案值均过百万人民币,并涉及工程建设领域。目前两人已因涉嫌违纪被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