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华法院尝试反家暴新举措成立了婚姻家庭专业法庭

12.02.2015  11:36

家庭,作为社会生活的基本单位,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家和万事兴”也是人们历来追求的持家守则,但是家暴却残忍的破坏着家庭的和谐。多年来,裕华区人民法院一直把反家暴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做,并取得了突出成就。

2009年8月,裕华区人民法院在妇女维权工作方面进行了开拓延伸,在全市率先成立了婚姻家庭专业法庭,设在裕华区法院槐底法庭,从此槐底法庭走上了婚姻家庭案件专业审判之路。

2011年,裕华区人民法院发出全省第一份人身保护裁定。

裕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陈立静:朱某因婚前曾遭遇感情挫折,婚后对王某一直猜疑,不允许王某与异性接触,一旦发现王某与异性谈笑交往,就对王某进行殴打。

王某一直采取委曲求全的态度,但是面对朱某的猜忌殴打,王某忍无可忍,到裕华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经过多方取证调查,掌握了朱某对王某实施家暴的确凿证据,立即作出人身保护裁定,勒令朱某停止对王某的行动横加干涉。

裕华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陈立静:最终,该案在分割财产向王某倾斜的状况下调解结案。

记者从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了解到,仅2014年下半年,110共接到家暴报警300余起。家暴问题一直是一个大家不愿意捅破的窗户纸,但是掩藏在平静背后的痛苦只能是被家暴的当事人来承担。

裕华区人民法院 副院长安建军:家暴严重的还会导致刑事犯罪

2015年2月5日,在《反家庭暴力法》出台前夕,裕华区人民法院组织召开了“反对家庭暴力、促进家庭平安工作”座谈会。

裕华区人民法院 副院长安建军:各部门联合出台《人身保护裁定实施细则》、《涉家庭暴力案件证据固定制度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奠定了基础。家暴是一个社会问题。

法官提醒广大市民,在反家暴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的同时,被家暴方也要在遭遇到家暴时,第一时间就勇敢的说不,并且收集相关证据、比如伤情鉴定、就医病例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