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学知名教授被指造假 初步报告指论文3处不准确

15.03.2016  11:57

        杨丹(左)在2011年获颁“第七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是港澳区首名女科学家获此殊荣。(图自香港《明报》)

  中新网3月15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香港大学知名学者、曾获颁“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的化学系讲座教授杨丹,卷入一宗研究论文数据被质疑的投诉,记者发现, 校长马斐森在去年7月决定成立内部调查委员会彻查事件,刊登该论文的期刊亦正作覆查。

  据投诉信及调查委员会密件,论文被投诉有人将不同日子、不同方法做的实验,选择性抽取部分对研究有利的结果并合成论文。

  港大调查委员会报告初稿认为,论文有3处“不准确”,但针对杨丹研究造假的指控,委员会则认为,无充分证据显示杨丹在论文发表前对问题数据知情。

  港大发言人回应,港大十分重视教研人员的学术操守,并期望他们秉承国际对学术操守要求的高水平。大学有既定严谨政策,处理涉及学术操守投诉的程序,确保调查在公平情况下进行,并会参照专家学者意见和有关教研人员的表述和证据。为尊重个人私隐及确保调查公平公正,大学不会披露调查内容或作评论。

  发言人又称,《明报》查询中引述调查委员会“初步结果”从而作出一些论断,按调查委员会的程序,“初步报告”不能视作调查最后结论。港大谴责泄漏机密资料的行径,此等行为会对调查带来不良影响,对有关人士更会构成十分不公平。

  根据港大处理教职员被投诉研究行为失当的指引,调查委员会一般在120日内完成调查,将结论及建议提交副校长。不过,据悉委员会自去年9月首次开会后,至今已超过5个月即150日,但暂时只完成了调查报告初稿,要求投诉人及杨丹回应,而委员会最后报告仍未完成。

  记者到杨丹办公室查询事件时,她批评投诉人的指控是“胡编乱造”,多次声言自己被“诬告”。投诉人王凯峰接受查询时表示现阶段无可奉告。

  监察论文的海外民间网站撤稿监察(Retraction Watch),今年2月报道杨丹论文被期刊覆查的消息,记者深入追查下,发现港大去年已经彻查事件。

  据记者取得触发此次调查的投诉信,事件源于杨丹研究团队在2014年7月于《美国化学学会期刊》(Journal of the American Chemical Society)刊登一篇“荧光探针”实验论文,但被时任港大化学系助理教授、现已离职的王凯峰发现数据有问题,遂向港大高层实名投诉。

  投诉人从实验原始数据中揭发,实验是在不同日子、以不同方法进行,其中显示强烈荧光的样本,是在2011年11月16日及12月2日进行,显微镜所用的激光强度达35%。较暗的图像则是在2011年11月16日、18日及25日进行, 激光强度仅24%至28%。

  港大高层在去年4月收到投诉信后,理学院院长郭新领导的小组评估事件后,向时任副校长谭广亨建议启动调查。谭再向校长马斐森建议后,由马斐森决定成立调查委员会,于去年7月委任3名校内和校外学者彻查事件。

  调查委员会邀请伦敦国王学院、港大和城大各1名学者担任专家证人。其中国王学院专家证人回复委员会称,实验明显使用不同激光强度展示不同的图像结果,而激光强度愈高,图像便愈光。不过,论文的解说部分却指实验是使用同一激光强度,因此论文解说部分有错。他指出,同一个实验可供互相比较的数据,应使用同一批物质,在同一情况及时间下进行实验而获取。

  专家证人在结论中直指此次做法是不能接受,读者会假设光亮的图像和暗淡的图像比较起来是有所意义。至于调查委员会获得的数据曾否被人事后篡改,专家证人认为机率十分低。

  调查委员会报告初稿认为,论文有3处不准确,包括使用不同日子进行的实验结果组成同一组图,二是实验使用不同激光强度来显示实验图像,最后是使用不同实验数值的图像组合成同一组图而未有正确注明。

  不过,针对杨丹研究涉造假的指控,委员会指出,无充分证据显示杨丹在论文发表前,知悉实验是用不同日子、不同数值的结果并合而成,即对有问题数据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