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法院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06.04.2017  20:06

为强化法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4月5日,衡水中院举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仪式,衡水中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郑喜兰分别与中院党组成员、各基层法院院长签订了《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以“军令状”的形式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责任书明确了中院党组成员和基层法院党组主要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职责,同时确定了职责范围、履责要求和责任追究制度。责任书要求责任人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多种方式,提高工作质效,提升队伍素质,开展廉政教育;制定切实可行的反腐倡廉工作计划,量化分管工作内容,并认真抓好落实;以身作则,起好模范带头作用,在单位或分管部门建立学习制度;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建立长效机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八项规定”落到实处;加强队伍建设,大力营造务实、清廉的廉洁氛围,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通过签订责任书,衡水两级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明确了目标任务,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全面筑牢廉政防线,增强廉洁意识,引导干警规范自身行为,坚持司法为民,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营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氛围,为审判工作的开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廉政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