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全市交警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21.09.2015  11:59

   本网讯(赵秋成  张霞) 为深入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切实做好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自9月6日开始,衡水市公安交警支队在全市开展了“打非治违”校车、接送学生车辆集中整治统一行动,对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展开立体化、多层次、全方位严格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采取取消驾驶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资格等措施。

  活动中,交警支队会同教育、交通、安监等部门,深入中小学校加强督导检查,认真分析本地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工作建议,明确责任分工;约谈有校车、接送学生车辆服务的幼儿园、学校负责人,明确安全主体责任,开展安全行车教育;深入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开展主题班会或交通安全课,公布举报电话,建立奖励机制,教育学生和家长自觉抵制“黑校车”和违法校车;对中小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和校车运营企业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配足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校车的安全维护,把好校车出门关,坚决杜绝校车超员。

  与此同时,交警支队还会同相关部门对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基本情况开展了集中检查,坚持逐校逐车排查,确保不漏一校、不放一车,对驾驶人逾期不参加审验、交通违法多发未接受处理的,通报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驾驶校车;有发生致人死亡或者重伤交通事故负有责任、记满12分或者犯罪、“酒驾”、吸毒等记录的,坚决注销其校车驾驶资格,并通报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全面排查校车标识是否齐全、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有效,及校车行驶路线是否存在交通安全隐患;对已经备案并发放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标牌的车辆和驾驶人进行一次再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车辆要收回标牌,对不符合规定的驾驶人,取消驾驶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资格。

  为加强路面管控力度,支队在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通行节点安排警力,严查校车超速、超员、不按审核确定的路线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违法状态并通报教育行政、交通运输部门。对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载客汽车接送学生的,依法予以处罚;对使用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对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存在非法改装、改型、拆卸或加装座椅的,一律扣留车辆,责令恢复原状,未恢复原状前不得接送学生。衡水交警对校车、接送学生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实行“高压线”,违法行为一律按上限处罚,并将交通违法案例及时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