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中院积极探索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纪检监察工作

16.06.2017  13:46

信息化建设日新月异飞速发展,给法院各项工作开展带来了很大的机遇,衡水中院积极探索用大数据集控中心对数据自动识别、分析、处理、生成等功能,实施源头防腐,改变过去坐等举报变超前预防,对法院各项业务工作利用大数据进行节点风险防控,促进审判质效、司法公开、信息化应用、攻克执行难等各项工作的开展,助推审判管理促进规范执法。

信息化手段的应用增强了反腐线索发现的主动性、实效性、准确性、全面性、超前性,更加突出了纪检监察通过业务节点的风险防控规范执法的功能。6月8日,该院制定下发了《通过大数据、信息化技术对审判质效、司法公开、信息化应用开展专项督查实施方案》,围绕审判质效、司法公开、信息化应用、执行难等进行专项督查,督查的重点内容包括:审判质效督查按照案件审限管控动态节点提示,对超审限案件,特别是十八个月以上长期未结案件责任到人,逐一筛查有无应当办理的事项拖延办理、无故拖延审理、拖延送达、久拖不执问题,从中发现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司法公开督查裁判文书应上网未上网、庭审应直播不直播、庭审应录像不录像的案件,通过对不合格庭审录像直播指标进行分析研判发现可能影响司法公开的行为;信息化应用督查电子卷宗随案自动生成、网上预约立案、风险节点监控使用、电子卷宗质量问题,从而发挥信息化技术功能促进便民利民措施的广泛应用;执行难督查未按法定时间进行立案移送、审查、裁决、执行的案件,在智能化执行办案系统中这些案件一旦超期将列为冷冻案件,进行红色预警。通过个案超期的督查找出问题出现环节从而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