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中院多举措“给力”司法公开

05.06.2014  20:02

      为了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工作,近段时间以来,市中级人民法院采取多项措施,强化司法公开,保障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司法透明度,提升司法公信力,赢得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根据省法院下发的《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公开目录》规定,中院制定了《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公开目录》,就工作的开展提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统筹协调,强化落实的具体要求。在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六个方面,进行了多达五十个项目的全面公开。并根据中央司法改革工作部署和省、市政法委及省法院的相关要求,成立了由一把手担任组长的“司法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该院将司法公开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具体实施步骤、责任分工,将涉及司法公开建设的部门进行了责任落实和任务分解。同时要求各部门在推进自身工作的同时,积极为司法公开建设建言献策,干警则要进一步强化司法公开的意识,转变观念,迎接信息化时代的新挑战。在全面总结审判流程管理办法的基础上,从办案流程精细化、工作职责明晰化入手,全面推行审判流程管理,强化对延长审限、案件中止等审批手续的管理,最大限度提高法定审限内结案率,努力提高审判效率。除采取裁判文书公开工作日通报,其它各项公开内容定期通报措施外,还将裁判文书上网情况作为各法院审判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对促进工作开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编辑:张亚宁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