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责令小区里的“小饭桌”整改

18.12.2015  08:46

  民宅商用令人烦。

  《开幼儿园办小饭桌邻居实在很烦恼》追踪

  街道办责令“小饭桌”整改

  采访当天,记者将联盟小区西舒园12号楼一楼开“小饭桌”一事反映给辖区联盟街道办事处,当天下午,街道办安全科及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就立刻赶到现场进行核实。昨日上午,联盟街道办工作人员致电本报反馈说,12号楼的这家“小饭桌”没有办理任何手续,属于房东受利益驱使下的自行出租行为。

  据安全科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说,“小饭桌”属于“五小食品业态调查”(简称“五小业态”)工作中的一项,只有正式的产权房,具备房屋租赁合同的,并且已办理下健康证,才能在辖区街道办事处办理社会监督卡。12号楼中的“小饭桌”并不具备这个条件,且被邻里投诉举报。

  “目前我们已经要求该“小饭桌”负责人进行整改,并通知房东。”她还介绍说,“五小业态”的调查工作属于各辖区街道办相关科室管理,查处取缔则需由各区石药监督管理局开展,涉及到扰民问题,则需要向辖区派出所、环保局进行反映。

  “民宅商用”引热议

  昨日,本报“民宅商用”的反馈热线响个不停,不断有小区业主吐槽说:他们正遭遇噪音困扰,源头就是民宅被商用,有的居民楼里常年开“小饭桌”,有的地下室出租成仓库,还有的临街一楼开起了小饭店、家庭旅馆,不仅噪音扰民,还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现象一:一栋楼里有4家“小饭桌

  “刚拿到报纸看到你们的报道,我就第一时间给你们打电话,我现在都快郁闷死了!”第一个打来热线电话的是家住省疾控中心宿舍的居民贾女士(化名)。这位年近七旬的老人无奈地说,他们小区有7栋住宅楼,因为紧邻青园街小学,五六年前起,小区临街的住宅楼开始有人出租,在客厅里摆上桌椅板凳,卧室支上几张上下铺,再雇个做饭阿姨就开起了小饭桌, “最初有的小饭桌连床都没有,孩子们都睡地铺,后来小饭桌的吃住状况才慢慢变好。”她告诉记者,目前,该小区开有9家小饭桌,多数都是租房户,仅临街的5号楼就有4家,其中三家开在了一楼,一家开在了二楼。“每天到了放学点,我们院车水马龙的,孩子们嬉笑吵闹声响成一片,最受影响的就是相邻住户,连午觉都睡不安稳。”她说,由于该小区没有物业,曾向居委会反映,可收效甚微。

  家住金色里程小区的居民王女士也表示他们小区紧邻翟营大街小学,自交房至今,小区里就陆续有人租房开小饭桌,单元门长期大敞着,不仅噪音扰民,而且安全成问题。

  现象二:一楼开饭店楼上开旅馆

  小区“民宅商用”现象中,最为常见、也最为令居民头疼的还有将民宅改做小饭店和家庭旅馆,既扰民,又带来了环境卫生、治安安全等方面的问题。

  昨日,记者走访了长安区范华生活区、新石小区里有4家“小饭桌”是如何开出来的

  昨日,本报以《开幼儿园办“小饭桌”邻居实在很烦恼》为题,关注了居民楼民宅商用问题。此事报道后,不断有省疾控中心宿舍、燕都花园、范华生活区、新石小区、师大家属院等多个小区业主来电反映他们正在遭遇民宅商用的困扰,有的民宅变成了“小饭桌”,有的地下室出租成仓库,还有的临街一楼开起了小饭店。

  不少来电者认为,民宅商用的根源是房东的趋利性,还有一点令他们想不明白,按规定,民宅商用需要开不扰民证明,而这个不扰民证明又是如何顺利开出的?昨日,记者对“民宅商用”问题再次进行深入调查。

  怡然居小区、棉三生活区等数个小区,在这些小区里,不乏一楼开饭馆经营,有的甚至还破墙开洞,令人们担心会对楼体结构造成影响。范华生活区12号楼的一位居民无奈地说,自打一楼开起饭店,一到饭点儿,油烟味就钻窗进屋,家中还出现了从楼下饭店沿墙爬上来的老鼠和蟑螂,居住环境大打折扣。

  水晶郦城、嘉实栖园小区毗邻新火车站,这两年,不断有租户在居民楼里开起了家庭旅馆,每天陌生人进出小区,安全没了保障不说,而且时常半夜敲错门,让小区业主烦不胜烦,“曾有公安部门查过,可仍然屡禁不止”。昨日,水晶郦城小区一位业主说,旅馆经营者还把公共绿地当成了“晾晒场”,每天在空地上晒被子、晒单子。市建工集团宿舍的几位业主更郁闷,临街的一栋楼一楼开饭店,二三楼开起了家庭旅馆,好好的居民楼变成了“商区”,令他们苦不堪言。

  现象三:汗蒸馆、快递公司开进居民楼

  昨日,燕港新村44号楼业主吴先生来电称,入住小区多年,他们这栋楼从未有民宅商用的现象,可半个多月前,1楼有业主搬走了,租给了一个开汗蒸馆的,“这两天汗蒸馆正在装修,我们都没有给他签不扰民证明,我们就不同意他们在这里开店。”吴先生说,该单元13户居民签字都抵制民宅商用现象。

  被民宅商用困扰的还有燕都花园小区9号楼业主陈女士(化名)。她说,小区的9栋住宅楼地下室都没有建小房,属于公共区域,可从几年前起,有人将地下室圈起来出租当起了仓库,“他们多是下午和晚上送货,有一次我看到一辆电动三轮装满了货物,搬运工不停地往地下室搬,说是地下室有他们的仓库。”她说,这种情况在小区一些楼宇的地下室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除了外来人员频繁出入不安全外,地下室长期堆积着纸箱、塑料等制品,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家住师大家属院的居民刘女士说,小区7号楼一楼对外出租,租户办起了快递公司,不仅扰民,而且送货车辆每天开进开出,给小区里的孩子和老人带来安全隐患。记者探访发现,快递公司开在7号楼4单元,还将楼宇间空地用铁门圈起来当成“露天仓库”。时不时有快递电动三轮车从里面开出来,速度并不慢,“嗖嗖”地从身边经过。

  业主:房东趋利性是根源

  采访时,被扰业主说,他们认为民宅商用的根源是房东的趋利性。

  昨日,省疾控中心宿舍的贾女士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她说,该小区开小饭桌的多是租用二室一厅或者三室一厅的房子,以二室一厅的租价来说,租给普通租户,租金多为1200元左右,而租给开小饭桌的至少2000元。“有些房东可能觉得租给商家更合适,根本不考虑会不会给邻居带来麻烦”。

  水晶郦城小区的业主说,按理说,小区里民宅商用开饭店、开旅馆都应该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者需要去居委会开具不扰民证明,需要相邻业主签字同意才行,“可我们都没有签字同意,他们是怎么办下来营业执照的?”有业主说,也不排除有经营者未按要求办理营业执照,可既然无证经营,咋相关部门不查处呢?

  居委会:联合起来更有效

  据悉,一旦小区里有民宅商用扰民的现象,有物业的,业主会找物业投诉反映,没有物业的,多是向居委会求助。

  昨日,新华区宁安小区社区书记张聚杰说,居委会遇到的“民宅商用”现象主要集中在开快递公司和小饭桌,这种情况均属于房东自主行为,有的是房东将房屋以高租金对外出租用于经营,也有的是房东自己开展经营。由于没有执法权力,一般接到居民投诉后,居委会、物业、业委会就会立刻上门对其进行“苦口婆心”的劝阻,并叮嘱对方在噪音扰民、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等方面做好自我约束。对于屡劝不听,依然我行我素者,居委会也感到十分无奈。

  另外,类似的经营场所有的需要去工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这就要先到辖区居委会开具一份“不扰民证明”。“开具这份证明,则需要征得楼长、所涉及到的周边住户等多人的签字同意才行,这样才能为其开具证明,有了这份证明,对方才能去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张聚杰说,“民宅商用”是不允许的,对于辖区内这类情况的处理办法,居委会会联合物业、业委会、以及辖区派出所民警“齐上阵”,做思想工作,责令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