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粮食局2017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情况通报

12.01.2018  15:22

  现将2017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情况及结果予以通报,欢迎各级粮食部门干部群众以及社会公众监督。

  一、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主要内容。2017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的对象为,河北省粮食局调控处、监督检查处、仓储与科技处、军供中心4个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处(单位)及11名承担行政执法工作的执法人员。对执法处(单位)考核的主要内容有7项,包括:(1)规范执法行为,健全配套制度情况;(2)执法过程中,执法主体、执法程序、相关法律法规适用合法性情况,行政不作为或越权行政情况;(3)政务信息公开情况;(4)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和公示情况;(5)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情况;(6)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情况;(7)执法工作受到上级奖惩情况。对执法人员考核的主要内容有6项,包括:(1)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情况;(2)执法程序、相关法律法规适用合法性情况;(3)负责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备案和公示情况;(4)执法岗位相关政务信息公开情况;(5)行政执法限时办结、案卷归档情况(6)因执法工作受到奖惩情况。

  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经考核评议,4个执法处(单位)2017年度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了依法行政配套制度;执法主体合法,执法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适用合法适当,没有发现行政不作为或越权行政情况;按规定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信息;贯彻落实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和公示制度;贯彻落实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没有发现执法过错,行政执法没有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普遍较好;行政执法人员均持有合法有效的执法证件;行政执法案件均能按时办结,及时归档。行政执法过程还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个别执法案卷法律文书填写不规范,个别执法案卷法律文书填写内容不完整。

  三、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结果。经考核评议,调控处、监督检查处、仓储与科技处和军供中心等4个执法处(单位)被评为优秀等级。刘志安、张书棋、朱晓东、李丹清、郝书志、常洪海、龚军强、韩长生、罗文学、宋成根等10名承担行政执法工作的执法人员被评为优秀等级。

  

  河北省粮食局

  201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