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衔接国务院取消行政审批项目及河北省2013年 第一批决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行政监管事项中涉及交通运输事项的通知

31.10.2014  18:22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与省政府公布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冀政办〔2013〕17号),现将衔接《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交通运输部分)及河北省2013年第一批决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行政监管事项目录(交通运输部分)公布如下。

序号

实施机关

项目名称

设定依据

备注

1

省级地方

海事机构

从事内河船舶船员服务

业务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国务院令第494号)

衔接国务院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

2

省交通运输厅

对内河专业单位自用的专用航标的设置、撤除、位置移动和其他状况改变的同意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冀政办〔2009〕32号)

河北省2013年第一批决定取消的非行政审批项目

3

省交通运输厅

对通航水域航道、船闸和过河建筑物的规划、设计和

通航论证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冀政办〔2009〕32号)

河北省2013年第一批决定取消的行政监管项目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2013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