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就《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访省法制办主任时清霜

29.05.2015  17:56

记者 周欣艳 李倩军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八届九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了34项具体措施。近日,本报记者就该文件采访了省法制办主任时清霜。

    记者:时主任您好,请您给我们介绍一下文件出台的背景? 

    时清霜:省政府出台《实施意见》,既是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的举措,也是服务保障河北发展的客观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系统提出了“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绘制了清晰蓝图。这其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总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是三大举措。全面依法治国对于总目标的实现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而推进依法行政又是依法治国的关键。为此,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把“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列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六项重大任务之一。我省当前正处于转型升级、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既要应对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带来的“三期叠加”的压力,又要克服调结构、治污染、压产能等自身困难。我们面临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地位愈发凸显、作用更加重大。省委制定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河北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依法治省的任务目标和保障措施。在这样的背景下,省政府出台《实施意见》,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必将对推进“三个河北”建设发挥重要保障作用。 

    记者:《实施意见》主要规定了哪些内容? 

    时清霜:《实施意见》主要根据党中央和省委部署的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点任务,针对我省依法行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当前我省法治政府建设的实际,从履行政府职能、健全决策机制、加强政府立法、深化执法体制改革、推进规范执法、畅通纠纷化解渠道、强化权力监督、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和强化组织领导等九个方面提出了34项具体措施。  记者:简政放权、规范决策,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是当前行政体制改革的重点,《实施意见》是如何规定的?  时清霜: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基础和前提,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基本要求。对此,《实施意见》作了明确规定,主要包括: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规章制度,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和责任法定化;推进政府事权规范化,合理划分省、市、县不同层级政府事权和执法责任;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改革力度,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等等。
    对于规范决策,《实施意见》明确,一要制定《河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二要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行政机关作出重大决策前,必须经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法制机构负责人要列席政府常务会议或部门办公会议。三要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制定《河北省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办法》,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当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四要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制度。制定规范性文件是进行决策和落实决策的一种重要方式,规范性文件在公布前须经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法的,不得发布实施。为确保政府决策科学有效、发挥好政府法律顾问作用,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对政府法律顾问的服务范围、服务方式、顾问选聘方式、条件及权利义务、管理制度、保障措施等做了详细规定,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顺利实施提供了依据。 

    记者:习近平总书记提出,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实施意见》在完善政府立法方面有哪些措施? 

    时清霜: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工作,提高政府立法质量,对于发挥立法对改革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全面推进法治河北建设意义重大。一是坚持政府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在全面深化改革大局中谋划政府立法,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改革措施,及时上升为地方性法规或者政府规章,注重与上位法衔接配套,对政府规章定期评估和清理。二是完善政府立法体制。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政府立法涉及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的,必须报同级党委讨论决定。涉及行政管理的重要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起草工作由政府法制机构负责,并引入第三方评估,加强政府立法的组织协调。完善政府立法体制和政府规章制定程序,加强对各设区市政府立法的指导和监督。三是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委托专家起草制度和立法协商制度,健全法规规章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四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围绕全省重大发展战略,重点制定完善推进工业转型升级、生态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基础设施管理、民生保障、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京津冀协同发展和政府自身建设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 

    记者:行政执法是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实施意见》对于规范行政执法有哪些新举措? 

    时清霜: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是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点任务,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大举措,是提升执法公信力的重要途径。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是提升行政执法水平的动力,《实施意见》明确和细化了大力推进综合执法、执法重心下移、整合执法队伍等相关内容,着重对我省深入推进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提出要求,督促已批准的市、县规范运行,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城管执法制度建设,强化城管执法队伍管理,提高城管执法和服务水平;完善行政执法财政保障机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严禁下达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款任务及按比例返还等行为,解决执法与部门利益挂钩问题;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应用,凡符合移送标准的涉嫌犯罪案件必须移送,不依法移送的要追究单位及相关人员责任,解决“以罚代刑”问题。  《实施意见》强调,行政执法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依法查处违法行为,防止不作为,严厉惩处涉及公共安全、人身财产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的违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行政裁量基准等制度,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防止乱作为。同时,对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加强对执法行为的日常监督提出具体措施,以便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违法行为。 

    记者:《实施意见》对于约束行政权力、保护群众权利做了哪些规定? 

    时清霜:行政权力是宪法和法律赋予行政机关管理经济、文化、社会事务的权力,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强化对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保障其依法正确行使,是党和国家必须解决好的大问题。《实施意见》明确,一是行政机关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二是加强政府内部权力制约监督,重点对加强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提出具体措施,要求强化审计监督,对重点领域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三是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制定《河北省行政问责办法》,健全问责方式和程序,严格落实问责和纠错制度,及时纠正行政权力运行出现的偏差。还对我省正在推行的政务公开、行政执法公开提出了落实意见。 

    为充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实施意见》专门对畅通行政复议这一行政机关内部化解行政争议的法定渠道作了明确,一是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要求县级以上政府明确行政复议机构和人员负责行政复议工作,完善案件审理机制,提高办案质量,提升公信力,把更多的行政争议纳入行政复议渠道。二是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对行政机关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发挥行政诉讼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作用作了规定,强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尊重并自觉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三是健全依法维权和纠纷化解机制,对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仲裁、信访等其他依法维权和纠纷化解方式提出了具体要求。 

    记者:法治工作队伍素质直接影响政策法规实施效果和政府形象,《实施意见》对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有哪些规定? 

    时清霜:政府法制队伍既承担立法任务,又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合法性审查等任务,是一支重要的法治工作队伍,任务越来越重、责任越来越大、要求越来越高。但是,目前全省政府法制队伍力量特别是县级政府法制队伍力量非常薄弱,170多个县(市、区)中有近一半没有法制机构,只在政府办由一两名兼职人员负责,人员素质也不能满足当前工作需要。为此,《实施意见》要求,县级以上政府及部门要明确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人员。同时,严把政府法制队伍进口关,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政府法制队伍自身素质。对于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要求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公开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加强对行政执法队伍的动态监管。 

    记者:如何确保《实施意见》的有效落实? 

    时清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任务措施已经明确,关键在于落实。《实施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及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责任,加大考核检查力度,确保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奋斗目标如期实现。要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各部门分工落实的领导协调机制,研究解决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问题,及时部署建设法治政府具体任务和工作措施,统一领导协调本地区、本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政府工作突出位置,与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要加强依法行政考核,建立完善本地区、本部门的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细化、量化标准,健全考核机制,把依法行政成效作为衡量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府目标考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建立政府常务会学法制度,加强依法行政学习培训,不断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