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亟待规范

30.12.2016  17:03



            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单位价值达到规定标准的有形资产。审计发现有些单位的固定资产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主要表现形式有三种:1、实物管理部门与财务部门之间没有开展经常性的对账工作,账务上没有及时处理,各环节存在一定的时差,没有及时对增加、减少固定资产进行审核登记。2、没有按照规定程序,向主管部门、同级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告,并履行报批手续,擅自处置。3、固定资产已经投入使用,但单位未登记固定资产账。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建议:1、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固定资产的管理,对本单位的固定资产及时清理,分清责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2、行政事业单位移交、拆除及赠送资产,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置。3、相关单位要加强对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健全固定资产入账手续,定期不定期的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对于投入使用而未记账的固定资产,要查明原因,按规定履行手续补记入账,保证账实相符。4、建立沟通机制,审计部门对账实不符问题除要求被审计单位限期整改外,还要及时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进行有效沟通,树立“一盘棋”理念,便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加强监管,确保固定资产账实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