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唐环保局树立四种意识 提升监管水平

13.05.2015  13:25

为进一步提升环境监管水平,行唐县环保局要求监察执法人员必须树立“四种意识”:

一是树立环境保护的监管意识。履职尽责,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管和突击性检查,增加现场巡回检查频次,并做好巡查记录。

二是树立环境保护的执法意识。对辖区内污染源进行全面清查,做到一企一账,实行台账式管理,认真开展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三是做好环境保护的宣传意识。通过刷写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设立咨询服务台、开展环保知识竞赛、组织学生撰写环保作文、在电视台开办环保专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环保知识、法律法规,让更多的群众参与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