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唐法院:赡养案件庭审开在当事人家门口

03.06.2014  16:35

    河北新闻网讯(范吉英)5月16日上午,在石家庄市行唐县李市同的村中心一片较为开阔的空地上,一条“行唐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的标语格外醒目,本村和三里五乡赶来看热闹的人民群众熙熙攘攘,台下的“特邀人大代表旁听席”坐着四位县人大代表,这里正在举行一次有关赡养案件庭审。

    八十多岁的杨氏老夫妇状告大儿子不赡养,行唐县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年老体迈的实际情况,将庭审工作搬到了当事人的家门口,行唐县人民法院将赡养案件的开庭地点选在到当事人居住地,既方便当事人,又有广泛的法制宣传教育意义。

    原告杨氏老夫妇诉说了大儿子杨大及儿媳的不孝事实,被告杨大及代理人其妻否认自己不孝,并辩解自己不孝的原因是二位老人一贯偏向兄弟杨二,承包地都由杨二耕种,对杨大家的大小事一概不管不问。

    法官根据法庭调查的结果,总结出争议焦点为2个:原告所承包的责任田由谁耕种,被告主要应履行何种赡养义务,围绕以上焦点问题,进行了法庭辩论,最后,虽没有当场达成调解,但起到了法制宣传教育作用。

【责任编辑:王春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