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唐法院现场开庭前成功调解一起赡养案

02.08.2014  09:22

    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范吉英)近日,行唐县一起赡养案件在现场开庭前得以调解。

    行唐县磁沟村82岁的吴某有一儿一女,女儿系继女,已经出嫁他乡,且丈夫去世另找了上门女婿,儿子为亲生,常年在外打工。年迈的吴某生活虽能自理,但感到孤独无助,无奈之下,以不赡养为由向行唐县人民法院起诉一双儿女,要求法院依法判令二被告履行赡养义务,每人每月给原告500元,白面100斤,小米25斤;每年每人供原告生活煤1500斤。立案时行唐法院法官曾提醒吴某诉讼请求的标准高了,但倔强的吴某坚持毫不让步。两被告接到应诉通知书后,更是不能接受。主办法官几经努力,双方均以各种理由互不相让,不能达成调解协议。

    7月24日,此案在吴某的居住地行唐县磁沟村现场开庭前,负责此案的行唐县人民法院上碑法庭庭长刘志强进行了最后一次调解,3个半小时后,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法官们望着吴某的儿子搀扶老父亲离去的背影,无不感慨:其实老人是争的一个“”,老年的孤独无助是最大的心理问题,精神赡养更胜过物质赡养。

【责任编辑:王春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