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唐法院:学习领导批示 提升群众满意度

09.07.2014  17:46

7月8日下午,行唐县法院召开全体干警大会,认真学习各级领导对“河北政法简报第45期”的重要批示,并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提升群众满意度五项措施。

会上学习传达了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卫院长、石家庄市委司存喜副书记、市政法委刘志鹏书记关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重要批示精神,学习了河北政法简报第45期《从群众看得见、可感受、能认同中提升执法公信力》调研文章。会后院党组要求各庭室结合当前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如何提升法院群众满意度”展开讨论,并制定了提升群众对人民法院满意度的五项措施。

一是进一步提升队伍整体素质。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格按要求、按质量、按时间完成各阶段规定动作,对照焦裕禄精神,深入查摆和整改“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是努力提高案件质量。严格落实各项审判质效考核指标;继续开展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两项活动;继续执行错案追究制度;严格执行《审判业务考评办法》末位淘汰制度,多举措提升案件质量。

三是加大司法公开力度。按照上级法院推进司法公开“变内部公开为外部公开,变选择性公开为全面公开,变形式公开为实质公开”的要求,认真落实庭审直播,裁判文书、审判流程和执行信息公开等公开目录,将司法公开作为法院提升案件质量和提升社会各界对法院满意度的重要抓手。

四是落实兑现各项承诺。按照行唐法院向社会进行的八项公开承诺,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便民利民各项措施,在方便群众诉讼上下功夫,想实招,办实事,尽量方便人民群众参与诉讼,采取走基层、深入案发地巡回办案等便民举措,尽量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五是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虚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定期向人大汇报工作;积极配合人大评议法院案件;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法院案件;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执行、考核等工作。使各界有更多的机会参与司法活动,使审判工作更加公开透明,全面促进法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