蠡县工商局“三深化”推进廉政建设

13.11.2014  14:19

  为营造“为民、务实、清廉”的工作氛围,蠡县工商局采取措施,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提供了坚强的保障。

      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党组统一领导、班子齐抓共管、科室各负其责、纪检监察组织协调、群众广泛参与”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党组的主体责任,明确了反腐倡廉的责任主体和工作任务,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年度工作总体规划和考核内容,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具体的责任分工,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深化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在全面排查、普遍防控基础上,把基层局领导岗位及各科室负责人,行使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队伍管理权和财务管理权等重要岗位及其岗位工作人员作为廉政风险防控重点,切实加强监督管理;按照风险发生机率或危险程度对风险点进行了评估和界定,划分风险等级,实行备案登记,分层分类监控,对重点部门、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造册登记,并根据实践中的变化及时更新,进行动态管理。

  深化纪检队伍建设工作。不断完善信访举报线索管理机制,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切实做到实名举报必查,反映问题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匿名举报必查,上级纪检机关转办的信访必查,反映考察对象的问题必查“四个必查”,努力做到信访举报问题件件有着落,把查办案件与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制度建设、预防腐败有机地结合起来,有效防范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苏红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