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报》:沧州 标准化融入全业务流程 打造阳光民政

21.04.2016  18:10

 本报记者    周  亮    曾庆民

  近日,河北省沧州市民政局以“零不符合项”高质量通过了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对其标准化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的监督评审。自2015年以来,该局将标准化建设与打造阳光民政紧密结合,科学优化工作流程,明确职责,形成自我良性运转、自我持续改进的管理体系,使民政服务能力和水平得到极大提升。

   十项阳光工程把权力关在笼子里

  阳光低保、阳光安置、阳光村(居)务、阳光福彩、阳光救灾……翻开《沧州市十项阳光民政工程指导标准》,记者看到了内容具体、程序清楚、便于实施的一项项明确要求。2015年,沧州市民政局启动“阳光民政建设年”活动,印发相关通知,并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阳光民政建设年”活动的牵头协调工作。

  各县(市、区)民政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则按照工作职责,对每一项工作进行梳理,修订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规范性文件及工作流程,明确工作内容、依据、条件、程序、时限、办理方式等,并制作成相应的流程图,使各项工作和各个岗位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我们将限时办结制、首办负责制、集体决策制度、逐级审批制度、阳光公开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等融入标准化工作流程中,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运行体系。”沧州市民政局局长吴庆瑞说,“去年开展‘阳光民政建设年’成效显著,我们将今年定为‘阳光民政推进年’,在总结去年经验的基础上,查找不足和短板,推进民政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

  黄骅市在沧州市的基础上,将阳光民政工程拓展到12项,累计建立了申请承诺制、民主评议制、部门联审制、资金封闭发放制、动态管理制等58项制度,并以会议制、纪要制、公开制的方式敦促工作落地。

   打造平台让标准在百姓身边落地

  沧州市本着简便易行、方便群众、因事制宜、便于监督、灵活多样的原则,搭建了形式多样的民政公开平台。

  在常郭镇便民服务大厅,民政全业务流程和标准上墙,服务台还提供办事小册子免费取用,老百姓想办啥业务清清楚楚。实在不知道怎么办的,还有人代办。在服务大厅,记者巧遇来递交低保材料的土楼村村民孙云坡,帮他填写、整理材料的人是村长许伦泉。“以前对村干部持怀疑态度,觉得自己即使申请低保也不会批。现在有民主评议会,还在村活动广场有公示墙,挺好的!”孙云坡说。许伦泉也表示自己刚刚被选举出来,正好借此机会熟悉一下业务,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

  除实体可见的公开方式,沧州市民政局还着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将社会关注的热点和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民政业务公布在民政网站上。同时,发挥好媒体的作用,对涉及面广的事项定期在媒体上公开公示。

  “用标准化、规范化打造阳光民政,不但让老百姓明明白白,更让干部清清白白,基层干群关系越来越和谐了。”常郭镇镇长宋红霞说。

   强化监督提升民政形象聚人气

  沧州市民政局把阳光民政列入各级年终考核体系,并成立5个督导组,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明察暗访、查阅档案等方式,对阳光民政活动和标准化建设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没有达到预期效果、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在此基础上,对“阳光民政建设年”活动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阳光民政管理制度和监督办法,构建阳光民政长效机制,确保各项民政工作走上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轨道。

  黄骅市还聘请了13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知名人士作为监督员,每月小范围、每季度大范围组织评议。并采取“市局聘、乡镇(街道)管、村(居)用”的方法,设立368名村(居)义务民政助理员,作为民政工作的信息员、宣传员、监督员,延伸基层工作触角。同时,聘请红色朝阳志愿者协会为第三方社会组织监督机构,拓宽监督视角和广度。“以前,黄骅民政在市行风评议中是‘老大难’,实施阳光民政后,现在基本稳定在前两名。”黄骅市民政局局长刘彬说。

  通过开展全业务标准化建设打造阳光民政,群众对各项民政惠民政策的知晓率、参与率、监督率大大提高,沧州民政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政策在阳光下公开、民生在阳光下改善、作风在阳光下转变,用实际行动赢得老百姓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