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峪:土地流转“转”出新天地
葫芦峪农业产业园区整理后的梯田。张晓波 摄
西王坡村65岁的李军海从园区承包了300亩地。张晓波 摄
长城网石家庄6月3日讯(助理记者 张晓波)一排排白色钢架大棚内,绿油油的蔬菜长势喜人,漫山遍野的核桃树枝繁叶茂,果实挂满枝头,连绵起伏的山丘之间,梯田层层,草木茂盛,光滑平整的水泥路盘旋在园区之间——这里,就是平山县“葫芦峪”现代农业产业园。
葫芦峪农业产业园采用“公司+合作社+基地”的现代农业组织形式,以及“大园区,小业主”的管理模式,成功走出了一条通过发展新型农业主体,带动千家万户发家致富的新型农业发展之路。截至目前,葫芦峪农业科技开发公司已通过土地流转获得5万亩荒山荒坡经营权,投入资金25560万元,完成造地13500亩,栽植优质薄皮核桃48万株,吸纳305名农民就业。
“大园区”富了“小业主”
今年以来,西王坡村65岁的李军海一天也没清闲过,他把自家的30多亩土地流转给了合作社,自己又在园区承包了300亩土地。他乐呵呵的说:“过去费心费力种一年地也换不回几个钱,现在‘两头获利’,除了保底收益外,我还是园区里的‘小业主’,每年有10万元的管理费,树下经济作物收入3、4万元,一年下来能够获得近二十万元收入。”在该区,像他这样的失地不失业、失地不失利的新型现代农民还有263户。
葫芦峪农业科技开发公司在实践中探索出了“大园区小业主”的管理模式。依托公司集中治理、连片开发。在此基础上,公司将已经栽植果树的山岭以沟、坡、片划分区域,初步以10—50亩为单元,对农民公开竞争承包。公司与承包者签订管护合同,农户对自己原有的承包地和承包山岭有优先承包管理权。当地农民成为园区的“产业工人”,实现了“不离家门创业,足不出村打工”,农民均增收万元以上。
一座“没有厂房的工厂”
平山县下峪村33岁的焦春光一家三口就是在这“没有厂房的工厂”上班。焦春光之前跑运输,今年春节过后,他卖掉了自己的大货车,和家人一起来到了葫芦峪现代农业产业园,每天工作8小时,做一些灌溉、修剪、锄草、养殖、农产品加工的工作。焦春光告诉记者,在今年将自家的9亩地出租给园区前,他们在庄稼地里从事的也是这些工作。
与自家种地不同的是,目前,焦春光每个月能领到3000元的工资,父亲和妻子每月也分别能领到2000元,并能享受园区为他们办理的“三险一金”。除此之外,他们一家6口,包括自己8岁的儿子和5岁的女儿,都能按人头从园区获取每人每年2600元的土地租金。而根据双方“以荒山荒坡入股,收益按比例分红”的协定,种植的核桃树进入盛果期后,焦春光家能收取三成的土地产出利润。
“现在园区造出来了这么多梯田,村民中几乎家家都能沾上园区的光。园区的工人能挣到租金(红利)和工资两份钱,这里就像是没有厂房的工厂,在自己家门口干活感觉心里踏实,”焦春光说。
记者了解到,在平山县葫芦峪,像焦春光这样的“失地”农民有5000多人。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2010年以来,葫芦峪现代农业产业园取得了东王坡乡5万亩荒山荒坡的使用权,涉及9个村,有效解决了农户承包地块细碎、不利于规模开发和集约经营、现代科技手段不易施展的问题。目前,园区已完成投资2.56亿元,在荒山荒坡上造地13500亩,栽植优质薄皮核桃48万株,一个高标准的核桃种植基地已经成型。
“把各方牢牢绑在一起的,是一套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葫芦峪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海涛将这一机制概括为“三得利”:政府得绿、农民增收、企业挣钱。同时,根据不同情况确定了三种合作方式——首先,对于之前主要由集体经营的荒山、荒坡,在保证农民利益的前提下,以将土地转让的形式综合利用。土地按一、二、三类地进行划分,公司分别按不同的分类进行补偿。其次是租赁,下峪村有900多亩荒山荒坡流转给了葫芦峪农业科技开发公司。
村长焦社增说,村民们觉得“这笔买卖挺划算”。“根据立地条件不同,农民1亩荒山荒坡1年就能收取租金600元到1200元不等。以前自己种点玉米、花生,由于都是‘望天收’,即使是好年景也挣不了这么多钱。”再次,是以荒山荒坡入股,收益按比例分红。下峪村61岁的村民刘明芳前年拿出自己承包的250亩荒山,入股葫芦峪现代农业产业园种植核桃树。核桃进入盛果期前的5年,公司一年分红是5万元;进入盛果期后,每年按收益分成,保底是10万元。
如今,当地的许多农民把葫芦峪现代农业产业园当成了一个“没有厂房的工厂”,如果愿意,他们就是这个“工厂”里的“工人”。“5万亩荒山荒坡为大批职业农民提供了就业岗位,工资成了他们的又一笔收入。”据刘海涛介绍,目前常年在园区上班的农民有305名,年人均工资1.8—3万元。按2013年收入,平均纯收入6834元,远远高于全乡农民人均纯收入3814元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