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能斌在集团公司2014年第二次董事会上要求—— 充分发挥董事会作用 进一步推进企业规范管理

17.10.2014  18:02

  10月14日,集团公司召开2014年第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受让宣化有限公司部分股份并取得控股权等议题。集团公司董事长杨能斌就充分发挥董事会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推进集团公司规范管理提出了三点要求。

  杨能斌强调, 要充分认识集团公司董事会的地位。 他指出,按照现代法人治理结构“三会四权”的要求,董事会是现代公司制企业在法律上必设的机构,处于公司法人治理的核心环节,是公司法定的最高决策机构。集团公司在产权性质上是国有企业,在资本结构上属股份制公司。集团公司董事会既要向省文资领导小组及所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负责,又要向全体股东和股东权益负责。作为企业法人治理的核心,董事会由领导机构和股东会授权,决定公司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国务院列出国企改革的六大课题、四个方面试点中,“建设规范董事会”,是四块“试验田”之一。可见,集团公司董事会在企业改革发展和规范治理等方面发挥着关键性的枢纽作用,任务艰巨。

  杨能斌进一步指出,集团公司董事会作为企业最高决策机构,其职责主要涵盖四个方面:一是制定公司经营方针和中、长期发展规划,这对集团公司能否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决定性作用;二是决定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这是战略规划的组成部分和落实战略目标的具体措施,是否科学合理,对实现长远发展目标至关重要;三是确定企业内部机构设置、基本管理制度等,这直接影响公司能否高效、有序运转;四是核定用人(依据授权,考察、聘用或解聘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绩效指标、薪酬标准等。 集团公司董事会应切实履行好职责、担负起重任,着力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 要完善工作机制。健全董事会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的职责范围,规范运作程序,既要确保董事会对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的实际决策权,又要避免过多地干预企业日常事务,还要确保董事会与经理层之间建立顺畅的沟通机制,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的公司法人治理体系。 其次, 要注重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董事会可下设若干专业委员会,不仅可以提高董事会专业化决策的水平,还能提升董事会的工作效率。今年初,报经省文资办同意,董事会设立了发展战略委员会,下一步可根据实际需要,适时设立涉及风险管理、投资管理、薪酬等方面的专业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优势,向董事会提供专业性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精准度。 第三, 要提高董事会议的决策效率。一是健全迅捷、规范的信息反馈制度。使董事会及时了解经营动态,对企业整体运营状况、面临的主要风险与市场机遇有完整详实的了解,及时做出判断和决策,有效驾驭局面。二是适当增加董事会议的次数和召集方式,采取董事会特别会议、电视会议、通讯表决等方式,适当缩短决策周期。

  杨能斌最后强调,董事会成员的知识结构、专业素养、决断能力,对董事会的决策质量、运作效率至关重要, 必须进一步提升董事会成员的履职能力。 一是加强业务学习,不仅要具备公司治理知识和一定的经营管理经验,还必须了解国家宏观政策和广电网络业发展趋势,熟悉集团公司业务经营运作特点,了解竞争对手的优势和劣势。二是明确岗位职责。在董事会内部,每位董事行使的都是董事的职权,承担的董事的责任,与其它职务要区别分清,不能混淆。三是切实履职尽责。要充分地体现国有出资人机构的意志和意图,忠诚地代表和维护国有资产和股东的利益,努力实现企业整体价值的最大化;要互相信任、真诚坦率、各扬所长;要善于站在全局的高度对企业各方面进行分析和评估,勇于担当、敢于负责;虚心接受建设性质疑和改进性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