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责任勇担当 反腐倡廉树清风

09.09.2014  18:00
  • 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
  • 2014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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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共霸州市委书记 邳振一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落实“两个责任”,就是要强化主体内在引导,突出监督外在震慑,全面构建党委落实主责“不松手”、带头执行“不甩手”、纪委查案办案“不缩手”、党委班子成员履职尽责“共携手”的整体联动、统筹协调的党风廉政建设新格局。

      落实好党委主体责任。必须强化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牢固树立抓不好是失职,不抓是渎职的责任意识,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把反腐倡廉建设与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党委主要负责人必须率先垂范。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做到带动班子成员在分管范围内负起领导责任,各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必须强化机制保障,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执政骨干队伍。建立健全报告制度,责任主体将执行责任制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中的重大事项定期向党委、纪委汇报,并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主要内容。建立评议制度,对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定期进行民主评议。建立检查制度,检查结果作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建立执纪办案责任追究制,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有关人员严肃追责。

      支持纪检监察主业工作。抓好“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支持纪委抓好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保证纪委履行监督职责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加大检查和惩戒问责力度,对重点领域、重大项目、重要工作全程监督、同步跟进,确保权力运行安全有序。加大纪检干部选拔交流力度,努力把纪检监察机关建设成为市委抓反腐倡廉工作的排头兵。

      架设好防腐拒变高压线。对党员干部从严要求,从严教育,时刻绷紧廉洁自律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实行“一案三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和监管部门责任。深化正风肃纪、提质增效等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基层党员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着力推进落实“八项规定”集中检查行动,建立动态监督、考核评价、执纪问责等制度,促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