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子区法院:四项举措提高审判质效

10.11.2014  19:21

      今年以来,营子区法院大力采取有效举措,将案件质量的提升落实到审执工作的各个环节,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
   一是量化考核指标 。年初,根据形势任务的需要,及时修订完善岗位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规范审判流程管理,把案件审理过程分成立案、庭前准备、开庭审理、结案、上诉案件移送、归档等10余个节点,并根据法定审理期限、办案具体要求、证据规则、庭审效果、诉讼文书水平以及执行结果等,拟定目标值,量化到庭、量化到人。通过量化考核指标,使立案、审判、执行整个过程变得公开透明,各环节的预期进度和标准一目了然,杜绝“暗箱操作”,促进司法公正,提高案件质量。
   二是公开案件信息 。以案件信息公开促进案件质量提升,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案件信息查询便民自助服务终端设施,当事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即可查询自己案件进展情况、主审法官等一系列与自己案件相关的信息,并可以针对案件审理情况进行评议。同时设立审务公开栏,公开展示当事人立案须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诉讼费收取标准、司法救助相关规定、办案流程等审务信息,对审判人员结案数、结案率、平均审理天数、是否超审限等方面进行公开。同时定期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旁听庭审,对法院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三是科学调度 。在院审管办每月定期通报各部门审判质效并予以公示的基础上,每月月初或月底召开一次院务会,对审判质效和审判运行态势进行分析点评,引导干警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谋划提高;每半年召开一次部门负责人述职述廉大会,各部门负责人向全院干警汇报半年来工作情况,特别是办案质效工作情况,查找部门和个人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及下步工作打算,以科学调度提高审判绩效。
   四是严格兑现奖惩。 制定错案责任追究具体办法,把法官业绩档案中的案件数量、质量、效率和效果等硬指标,作为评先树优、选拔任用的主要依据,对工作中涌现出来的优秀法官、办案能手、调解能手、调研能手大张旗鼓地宣传表彰,对各类考核指标不合格、审判质量、效率低下的法官调离审判岗位;对因工作不负责任,引起当事人不满,致使案件上诉发回重审、改判,或引发当事人上访缠诉的有关责任人,纪律上问责,评优上否定,提职上延缓,形成责任明确具体、追究到位的质量责任机制。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