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31.12.2015  17:56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4月14日至6月18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了常规巡视,对全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情况进行了专项巡视。2015年7月30日,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省食药监局对巡视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把落实整改工作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不折不扣地抓好各项整改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全面部署整改任务

局党组按照省委巡视组要求,8月4日印发了省委第二巡视组《关于对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全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8月6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整改意见,成立了由丁锦霞同志任组长,许彦增、师振军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局领导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和处室(单位)负责人参与的整改落实工作机构,把整改任务分解为动员查摆、制定方案、巩固拓展三个阶段。审议通过了《关于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指导意见》,将巡视反馈意见分解为4大类、26项问题,要求针对问题清单逐条逐项对照检查,把自己摆进去,自查互查、对号入座,同时要求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各处室(单位)写出整改报告,整改工作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迅速启动。

(二)坚持问题导向,明确责任目标,整体推进整改工作

8月21日局党组再次召开专题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方案在各处室(单位)自查互查基础上,把巡视反馈问题进一步分解细化成37条。全面确定了整改目标、整改原则、整改要求和保障措施,制定了整改路线图和时间表,明确了整改责任人、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进行了第二次动员部署,确保各项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督促检查,巩固拓展成效,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在整改过程中,局党组注重强化督促检查。3次召开党组(扩大)会部署整改工作,2次召开全局整改工作动员会,5次听取专题情况汇报。驻局纪检组牵头,对省局8个直属单位、11个设区市和2个直管县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督导。其他党组成员共召开33次分管处室会议推进整改工作。目前已修订原有制度14项,新出台制度25项。截止9月30日,分解细化的37项整改措施,其中32项已整改到位,还有5项正在强力推进。在整改工作后期,将结合巩固拓展阶段开展的纪检监察“正风扬清”行动,建立长效机制,完善制度建设,规范工作运行,确保巡视整改成果巩固提升。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1 关于 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敏感性不够强,自觉性不够高的问题。

针对巡视组提出的对中央、省委明令的有关纪律要求见事迟、行动慢、标准低,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局领导借用直属单位车辆、有的还是执法车辆未清退,执法服装违规超范围发放、某直属单位 2013 年顶风违纪,被严肃查处的问题,我们采取了如下措施。 修订完善了《机关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和《三会一课一考制度》,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自觉性和政治敏锐性,强化政治意识和纪律意识。要求党组成员和各处室(单位),凡是中央、省委的重要精神,必须迅速学习贯彻,结合工作实际落到实处,确保政令畅通,与中央和省委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和“两个责任”,拓展渠道,接受系统内部、监管对象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经局党组研究,9月份已将局领导借用下属单位车辆包括执法车辆全部清退到位;对于超范围发放的直属事业单位领导成员的执法服装共计25套已经全部收回,作为备用服装使用,有关领导和相关处室在办公会上做出了深刻检讨;对某直属单位2013年顶风违纪被严肃查处的问题,在全局开展警示教育,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2 关于落实两个责任存在差距的问题。

1 针对巡视组提出的局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重业务轻党建,还没有做到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要求的问题,我们采取了如下措施。 制定印发了《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党组书记、局长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其他党组成员实行“一岗双责”,对自己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驻局纪检组长是监督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坚持把反腐倡廉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要求、同考核。局党组每季度要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半年听取纪检组关于问题线索的情况汇报,进行分析研判,有的放矢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对重要线索、重大问题隐患党组书记亲自调度,协调指挥。

2 针对巡视组提出的在具体部署结合审批、认证、执法、专项资金使用等风险点研究少的问题,我们采取了如下措施。 根据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认真梳理出了省局在行政审批、认证、执法和专项资金使用等8个方面、15大类、217个风险点,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相应的防控措施,印发了《权力运行风险防控手册》,推进权力运行和风险防控的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

3 针对巡视组提出的案件查办力度小,纪检组 2012 年以来对收到的涉及省局干部的举报信,只作了一般性了解或暂存,普遍没有查清查透的问题,我们采取了 4 项措施。 一是对本系统及直属单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办案专题培训;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在省直机关中率先将办案经费单列并纳入预算,为办案提供保障;建立系统查办案件人才库,充分发挥查案办案过程中的专家分析和协同作战能力;加强案件线索管理,对今年以来收到的举报线索进行全面梳理分析,向党组提交了举报线索分析报告,强化问题预警和研判。二是制定《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实施办法》和《处级领导干部配偶及子女在食品药品监管行业经商从业情况摸底表》,为加强监督奠定基础。三是纪检组对2012-2014年收到涉及省局干部的举报材料进行了重新研究和认真分析。在此基础上对反映省局干部的11件信访举报重新调查2件,正在调查1件。这次巡视中省委第二巡视组移交局党组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共计9件,已立案调查2件,立改纠正1件,调查了结5件,经请示巡视组同意,暂存1件。立案调查的两个案件是省局直属单位一执法人员多次违规借用本系统监管企业车辆的问题。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调离执法岗位,并在省局及直属单位范围内通报批评;某区食药监局工作人员,以到省局跟班学习的名义向所在局长期请假的问题,由所在单位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并收缴期间全部工资。巡视组移交的行政执法方面3批43件群众举报,已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处理结果已向巡视组做出全面详实的报告。

4 针对巡视组提出的 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意识淡薄,思想认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有的纪检委员连 一岗双责 的含义都不清楚;个别单位对巡视工作不够配合,存在应付过关甚至抵触情绪的问题,我们采取了 3 项措施。 一是督促直属单位建立健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提出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印发《关于开展落实“两个责任”、“一岗双责”专题培训活动的实施意见》,对全体党员干部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直属单位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意识和党员群众的监督意识。二是继续执行并加强纪检组对直属单位的巡察工作,在巡察中聚焦问题、掌握线索,督促整改;加强机关党委对直属单位党建工作的指导,建立定期考核工作机制,对直属单位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考核。三是局党组对有关单位在巡视期间的表现提出严厉批评,督促该单位召开领导班子会、中层干部会和全体职工大会进行整顿,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端正态度。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

1 关于政绩观还需进一步端正的问题。

1 )针对巡视组提出的急于出成绩、出经验、出亮点,要求三年时间达到全省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县目标很难实现及对一些夯基础、管长远的工作重视不够,有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还没有下功夫推动解决的问题,我们采取了 2 措施。 一是认真总结首批62个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工作,将创建活动时间适当延长。第二批创建县(市、区)创建活动时间由原定的1年整体延长至1年半,第三批创建活动的起止时间调整为2015年10月至2016年12月。二是重新修订《河北省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综合评价细则(试行)》,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采取发放征求意见函、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一步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修订后的《综合评价细则》和第二批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综合评价方案,将于2015年12月底前印发。

2 )针对巡视组提出的省级立法的“五小”行业监管法规迟迟不能出台,基层监管、执法缺乏依据的问题,我们采取了如下措施。 我局起草的《河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草案)》,已经省政府法制办审查并经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待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尽快完成立法,彻底解决困扰基层对“五小”行业监管和执法的依据缺失问题。

2 关于一些工作部署脱离基层实际 的问题。

1 )针对巡视组提出的一些工作部署与基层实际“脱节”, 存在主观主义倾向的问题;对基层培训对象和方式都不尽合理,效果不佳的问题 ; 安排食品药品抽验任务不能区别考虑各地情况,一些当地没有生产经销的品种,还需专门委托企业进货后再进行抽验的问题,我们采取了 3 项措施。 一是修订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要求局领导班子成员、处级干部每人每年保证一定时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每人至少撰写一篇有价值的调研报告。同时研究制定了《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制度》,规定在决策前进行深度调研,充分听取基层意见,防止出现偏差,杜绝出现漏洞。二是组织召开了全省系统机构改革和培训工作座谈会,重新修订《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培训管理办法》,制定印发了《2015年食品药品监管队伍能力建设培训计划》,针对不同层次、不同岗位人员分级分类培训,把有关培训适当分解到市、县两级,采取分片培训方式,增强培训实效。三是修订完善《河北省药品监督抽验管理规定(暂行)》和《食品安全监督抽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制度规范,增强抽样的针对性。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和《抽验不合格药品调查处置工作制度》,综合考虑各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科学制定抽验计划和任务。

2 )针对巡视组提出的 省局还存在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现象,特别是文件照抄照转现象比较突出的问题,我们采取了如下措施。 制定印发《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治理“文山会海”问题的通知》,加强对制发文件、文号及年度会议实施计划管理,力争在2014年基础上压缩文件简报数量20%。严格执行《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文处理实施办法》和《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议制度》等规定,严把文稿审核关,进一步加强会议管控。

3 .关于为基层、为企业服务的意识和能力还需提高的问题。

1 )针对巡视组提出的近年投入大量资金实施的信息化建设,在通盘考虑服务基层、企业方面还有差距。基层反映, 12331 举报投诉平台采取省局 统一受理、统一转办 的模式,程序相对繁琐,不利于问题及时处置的问题,我们采取了 2 项措施。 一是在信息化建设方面,结合当前面临的新形势和工作实际,着重加强顶层设计,大力完善信息化体系建设,在资金、技术和人员培训等方面向服务基层、企业倾斜,努力为基层办实事、做好事。二是简化投诉举报运行流程,制作省局投诉举报中心应急投诉举报流程图,形成12331热线和各市局值班电话快速联动,接到应急投诉举报后,直接通过12331拨打各市值班电话,通知简要案情,同时将案件详细信息传真至各市局值班室,最后通过投诉举报系统转交各市投诉举报机构,实现30分钟内应急投诉举报的快速交办。

2 )针对巡视组提出的 企业反映一些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方面的培训、宣传比较少的问题,我们采取了如下措施。 修订完善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培训方案和管理办法,实现工作部署、人员培训等工作与基层实际紧密结合;起草制定《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加强统筹协调,避免多头重复培训;印发《关于组织开展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宣法普法活动的通知》,责任层层分解到处室,工作具体落实到个人,使普法工作更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各业务处室每年制定针对企业监管相对人的宣传培训计划,加强对食品药品监管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的宣传培训,力争企业培训覆盖率达到100%。

3 )针对巡视组提出的 有些可以在网上提交预审材料,仍需到省局跑办,有时要往返几次,存在办事难的问题,我们采取了如下措施。 起草了《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行政审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同时,启动“四品一械”数据初始化工作,完善全省“四品一械”生产经营企业的基础数据和信息,为全省系统监管和信息化管理提供前提和条件,简化程序和手续,提高办事效率。目前基础数据初始化工作已经审核完毕,正在进行查漏补缺后续完善工作。

(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 关于专项资金缺乏严格规范的监管,安全风险较大的问题。

1 )针对巡视组提出的省局对专项资金使用重分配、轻监管的问题,没有建立严格的监管和风险防控制度,缺乏系统的检查、审计和绩效评价的问题,我们采取了 2 项措施。 一是研究制定了《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了《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办法》,每年对直属单位进行一次财务督导审计,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考核。二是在全省系统开展中央、省级专项资金检查和清理整治行动,9月份,省局聘请河北信永达会计师事务所对有关市、县2014-2015年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正在形成审计报告。以后每年开展一次专项审计检查,全面规范中央、省级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绩效评价。

2 )针对巡视组提出的 专项资金使用存在挤占、挪用等问题,特别是直属单位公用经费挤占专项经费比较普遍,且占比较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安全监管的力度和质量的问题,我们采取了 3 项措施。 一是认真进行调查,提出调整资金用途、规范资金开支渠道、返还专项资金的处理意见,目前各相关单位已处理完毕并对相关责任人提出了严厉批评,承诺以后不得有类似问题出现。二是按照新修订的《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办法》,督促直属单位建立健全财务监督制度。同时,省局对各直属单位开展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违反财经纪律和不廉洁的问题,坚决纠正并严肃查处。有计划地对全省系统财务相关人员就预防职务犯罪、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等内容进行重点培训,目前,已完成第一批300余人的培训工作。三是将经费预算、经费决算、“三公”经费使用情况通报纳入职代会议程,接受群众的监督。制定并完善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管理办法,进一步严格费用开支。

3 )针对巡视组提出的 有的单位在专项经费中列支会议费、水电费等公用经费,甚至还列支招待费的问题,我们采取了 2 项措施。 一是对某单位存在的上述问题进行核查,2013年财政批准该单位招待费支出预算额度为10万元,实际招待费等支出7.3万元。由于2013年以前财务记账、核算等工作由原上级单位财务中心统管,在列支其招待费时,误将当年实际招待费等支出7.3万元中的3.99万元列支在专项资金中,2014年后未再发生过此类问题。二是制定了《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明确专人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每年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内部审计,强化专项资金的规范使用,确保专款专用,防止此类问题发生。

4 )针对巡视组提出的 市、县食药监局对专项资金检查不深入,整改不到位;专项资金存在挤占、挪用、滞留、套取、截留、擅自改变资金用途等问题,我们采取了 2 项措施。 一是委托社会专业机构开展对市县专项资金的审计工作,对审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局党组将向省财政厅、审计厅及当地政府和相关纪检部门进行反馈,将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连同本次审计检查发现的问题一并整改到位,并向巡视组报告。二是对有关市局违规挤占、挪用的专项资金予以收回,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同时督促有关市县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局制定下发的《省级食品药品抽验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进行整改,并按照规定进行列支。

2 关于设备招标采购不规范,存在腐败隐患的问题。

针对巡视组提出的有的直属单位执行招标规定不严格;招标代理机构比选程序缺失,投标资质把关不严;中标企业中生产厂家占比偏少;一些招标存在投标商虚假报价和一些设备中标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的现象,以及围标、串标的问题,我们采取了 4 项措施。 一是对举报反映的有关围标、串标等问题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采取了对相关人员进行个别谈话、调整岗位等措施。同时对直属单位两年来的招标采购工作进行了一次全程检查,要求严格招标代理机构的遴选程序,严格审查投标企业的资质,严格控制采购过程规范有序。二是修订《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招标程序,继续坚持部门分工负责、杜绝一个人说了算,集体研究招标文件,完善系统专家库管理,做到阳光采购、公平采购。三是督促省局直属单位清理近年招投标项目,规范代理机构遴选办法,规定每年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一次遴选,严禁长期固定使用一家招标代理机构。有关单位已于8月底,按新制定的《招标代理机构遴选管理办法》重新遴选了2015年招标代理机构。四是加强招标采购岗位人员的管理,定期轮岗交流,严格执行采购管理制度,按采购管理的相关要求组织政府采购工作,达到招标标准的项目必须进行招标,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采购领域腐败行为的发生。

3 .关于在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上存在以权谋私、执法不公的问题。

1 )针对巡视组提出的 关于一些企业反映,省局在行政审批、组织 GSP GMP 认证、稽查执法等环节,有接受吃请、收受礼金、购物卡等问题,个别执法人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问题,我们采取了 2 项措施。 一是对近期收到的举报线索进行筛选分析,并重点加强对行政审批、认证检查、稽查执法等高风险岗位的监督,对有关执法人员的违纪问题坚决予以查处。二是制订了《河北省药品认证现场检查工作职责及纪律规定》和《认证监督员管理规范》等制度。认证前,集中组织开展警示教育;认证中,随机入企检查,并要求填写监督卡;认证后,及时进行电话回访,加大对认证检查工作的监督。同时纪检组长与相关处室(单位)进行集体约谈,对关键岗位人员进行“拉网式”约谈,及时对苗头性问题进行预警告诫,有效杜绝一些违纪问题的发生。

2 )针对巡视组提出的 在行政执法上,一些执法人员利用自由裁量权空间,办人情案、关系案,导致同案不同罚,这些在基层食药监部门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的问题,我们采取了 2 项措施。 一是修订了《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流程》,明确了与案件有关的文书。制定《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实施细则(试行)》,实行执法全程留痕工作管理,对执法活动进行全过程留痕记录。二是印发《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关于开展2015年全省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监督综合检查的通知》和《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公告》,组织各设区市局、省直管县局开展行政执法监督综合检查自查工作。

3 )针对巡视组提出的 基层食药监部门 三乱问题 突出,有的市县局违规从药学会列支精神文明奖,违规向餐饮企业收取培训费,对乡镇卫生院、农村诊所乱罚款等问题,我们采取了如下措施。 责成相关市、县进行了认真查处,给予诫勉谈话1人、党内警告处分2人、收缴收受财物和非法所得2人。同时要求全省系统对此类问题引以为戒,严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四)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

1 关于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还不够严格规范的问题。

1 )针对巡视组提出的执行党组议事规则不严格,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有时界定不准,相互混淆,有时党务工作议题在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问题,我们采取了如下措施。 修订完善了《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议制度》、《中共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工作规则》,对会议组织程序、会议内容等进行修订完善,将干部任免、奖励、党风廉政建设等事项确定由党组会集体研究决策;将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纳入行政决策范围,由局长办公会研究决策,从而进一步厘清了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议事内容,同时明确参会人员范围。

2 )针对巡视提出的 民主不够、集中不力的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局党组在决策重大问题、安排重大项目、分配专项资金时,有时与班子成员事先沟通不够。具体决策时,也存在对班子成员的正确意见采纳、集中不够的问题,我们采取了如下措施。 修订完善了《中共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工作规则》和《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党内民主决策能力和水平,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实行重大问题会前充分酝酿、会上集体决策、充分发扬民主、规范决策程序,落实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和末位表态制度。

2 关于在选人用人上存在的一些问题。

1 )针对巡视组提出的 提拔使用干部时,有时沟通酝酿不充分,征求班子意见不够,个别提拔使用的干部公认度不高。选任程序不规范,参加民主推荐人员范围有随意变更情况的问题,我们采取了 2 项措施。 一是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范围,组织民主推荐和考察,坚决防止出现推荐范围随意变更的情况。二是修订完善了《省局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暂行规定》,对干部选拔任用设置了多道关口,严把干部廉洁自律关、资格条件关、职数审核关、任前审核关,严格问责机制。

2 )针对巡视组提出的干部任职不规范,机关个别处存在低职高配的问题,我们采取了如下措施。 经核查,我局一位同志在职务安排上存在此问题。机构改革前,该同志任正处级调研员,机构改革后,该同志调整任副处长(正处级)。局党组决定该同志任调研员职务,免去其副处长职务,并按程序报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进行了审批备案。

3 )针对巡视中提出的 对调入人员把关不严,个别公务员、事业身份存疑。多名干部档案存在 三龄一历 涂改的问题,我们采取了如下措施。 对省局管理的191卷干部档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对审核发现的问题,严肃慎重对待,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政策规定妥善处理。同时省局督促独立管理档案的直属单位,完成了档案审核工作,及时梳理汇总各类问题,形成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报告,对发现的问题坚决依规处理。

(五)巡视中发现的其他重要问题

1 关于机构改革进展缓慢的问题。

针对巡视组提出的 2013 年改革至今,全省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进度总体较慢,且改革模式、机构设置多样,上下不对口,指挥不通畅,还没有形成统一、高效、权威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的问题,我们采取了如下措施。 经统计,截至9月底,我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省市县机构改革已基本到位,改革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深化完善。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工作实际,尽快召开改革后首次省、市、县全系统会议,对食品药品监管以及机构改革后续工作进行督导和部署。

2 关于基层食药监行政执法队伍现状堪忧和县级食药监局监管能力建设存在较大差距的问题。

针对巡视组提出的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存在总量偏少、力量薄弱,有的县(市、区)食药监局以及执法队伍财政供养体制为自收自支,甚至聘用临时执法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短缺老化、检验检测设备和执法装备配备落后、中央补助资金和省级专项资金分配少、县(市、区)财政支持力度小等问题,我们采取了 3 项措施。 一是积极协调和督促相关部门制定可行性方案,争取尽快解决问题。拟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基层能力建设指导意见》,目前已经送省财政厅会签。二是积极与编办、人事等相关部门协调,尽快规范基层执法人员身份和人员入口问题。三是委托省工程咨询研究院编写《河北省食品药品“十三五”发展规划》,预计12月份完成初稿。

三、下一步打算

目前,省食药监局的整改落实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整改工作尚未完全到位,还需要坚持不懈,继续抓好整改后续工作,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确保整改任务全面完成。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省委巡视组要求,下大气力巩固成果、抓好延伸拓展。

(一)强化监督,坚决落实“两个责任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持续好转。严格落实纪检组监督责任,强化担当精神,严肃查处腐败案件,保持对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促进全省食药监管系统广大干部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巩固成果,继续抓好延伸拓展

局党组始终坚持彻底解决问题与深挖问题根源并重,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10月份我们启动了巡视整改工作第三阶段,即巩固拓展阶段,以“正风扬清”行动为抓手,进行整改工作“回头看”,对整个整改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梳理检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漏洞,整改到位。充分利用巡视整改的良机来推动工作,对整改成果提升固化、延伸拓展,强化纪律观念,优化工作环境,改进工作作风,塑造良好形象,实现全局工作大改变、大发展。

(三)完善制度,切实推动体制机制创新

以继续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为契机,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进一步完善责任层层落实、压力层层传导的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注重从严从实,紧紧围绕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在资金管理、招标采购、稽查执法和人事管理等方面的问题,着眼于建立长期管用的制度安排,注重发现和总结规律性的措施,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同时,在整改、总结、反思的基础上,跟上新形势、实现新发展,对照省委“八破八立”要求,在全系统党员干部中,开展“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奋发作为、协同发展”大讨论,努力形成“树正气、讲团结、聚合力、促转型”的新局面。结合全面深化改革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注重整改成果运用,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止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1个月(自2015年12月31日至2016年1月31日)。联系电话:0311—83720123(工作时间);邮政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391号(050090);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中共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