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企上访报复弃标 动药企的奶酪咋这么难?

27.02.2015  17:19

——湖南药品招标“砍价风波”的启示

新华网长沙2月27日电(记者帅才)药价虚高的问题一直为百姓所诟病。近日湖南省在政府主导的药品招标采购中,政府聘请专家大幅“砍价”,本意是挤掉药价虚高的水分,却引发药企“上访”、围堵专家、“报复弃标”等风波。

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政府与企业有多少博弈,背后有多少较量?如何不让百姓“躺着中枪”?新华社记者展开调查。

药价被“”药企肉疼,招标多少风波?

近期,湖南省由政府主导的药品招标采购中,聘请60名专家对药品进行“砍价”,来自全国的3000多家企业展开“PK”。专家报的部分产品价格比企业报价低20%,有的产品降了50%。

湖南省卫计委党组书记詹鸣说,目前湖南省拟中标药品1.1万个左右。预计2015年全省公立医院可为患者减少药费20亿元。

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办公室副主任胡茹珊说,在专家议价之前,省卫计委给专家传递了议价原则:对于必需药、基药不大幅降价,保证药品的正常生产供应。

然而,专家“砍价”,药企“肉疼”。针对此事,百余家药企上访抗议,还有药企围堵专家,集体“报复性”弃标。

湖南某药企代表李才说,药品报价本就低于政府指导价,还被专家砍掉一半,让人心寒。有观点认为,此次药品招标中存在“唯低价中标”思维,埋下药品安全隐患。作为医药企业的行业性组织,中国药促会“炮轰”湖南药品招标,称其“违背国家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招标原则。

湖南省卫计委党组书记詹鸣回应称,目前招标药品基本可以满足临床需求。从本轮药价降幅来看,基本药物降幅最小,其中最低降幅仅0.02%,临床必需用药降幅较小,降价幅较大的是辅助药和仿制药,部分辅助药降价30%左右。

入门几道槛,药价翻几番

药品招标,从企业到百姓手中要经过几道门槛?背后有多少潜规则?为何砍价会导致企业如此抗议?

记者走访一些医院后发现,药品两极分化状况明显:一方面,高价药层出不穷;另一方面,低价药难寻。几毛钱的维生素D、3元多一支的心血管病常用药西地兰等在医院“一药难求”。

群众在医院买平价药难的背后,是医院药品采购、销售乱象多:

——进口药价格虚高。进口药品中的专利药,在我国属于单独定价品种,在政策保护下,一些外企不受政府指导价的“指挥”,趁机乱要价,并通过给回扣等方式,诱导医生开高价药。

——“15%”加价法则。目前,部分医院与药企形成了“利益分配法”,即药品成本加成法,在药品成本价上加价15%进入医院销售,这15%的收入是医院和医生的回扣。

媒体曾曝光四川一家公司生产的癌症辅助药芦笋片,出厂价15.5元/瓶,在没有参与湖南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情况下,药品违规以185.2元/盒的价格出现在湖南省招投标平台直接挂网采购,湘雅二医院依照政府对芦笋片的定价185.2元/瓶进行采购,零售时顺加15%即213元/瓶对外销售。

——“终身提成制”。为诱导医生开处方,有医药代表给医生“终身提成”。

2014年5月,长沙爆出儿童生长激素销售黑幕:一些医药代表用高额回扣引诱儿科医生滥开儿童生长激素,更有甚者还站在医院的诊室里监视医生开处方。随后,长沙卫生部门宣布立案调查此事,并责令医院暂停儿童生长激素的销售使用。

从以上“潜规则”看出,药品进入政府招标目录,再进医院,到患者手中要经过三道槛:

首先,国家推行以省为单位的药品集中采购,药品进入公立医院的资格与价格由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决定。药品参加以省为单位的药品招投标采购并且中标后,才具备进入公立医院的资格。

其次,省级药品招标采购,只确定进入医院的药品品种、厂家等,而药品进入医院,要看医院是否采购,这得院领导同意。

第三,药品进了医院,要医生开处方,药品才能到患者手上。

知情人士透露,政府定的药品指导价越高,药企的中标价越高,医院15%加价的收益越多,医院也就更愿意采购高价药;由于药品销量取决于医生的处方行为,价格高、回扣大的药,就受到医生青睐。这就形成了一个高定价、大回扣的高价药供应路径。

最终,“羊毛出在羊身上”,为高价药埋单的是老百姓。

挤掉高价药“水分”须正本清源,药品招标不能“一刀切

这次药品招标,更让人关注的是:如何保障群众用上廉价药、安全药?

首先,应完善政府药品定价机制。从事医药领域投资的海虹控股公司新闻发言人陆挥建议,取消外资药中非专利药“超国民待遇”的定价政策,由物价部门解决外企药品价格虚高问题。鼓励国企立足国内临床需求,进行原创药研发。

其次,应改变医院以药养医的格局,切断药企对于医院、医生的利益输送。湖南省人民医院副院长向华等建议,建立适应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给予医生尊重和理解,让医生的重心回归到治病救人的本职工作上。

第三,完善药品招投标体制,不搞“一刀切”。

曾任湖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副主任的唐顺元建议,政府主导的药品招投标,应谨慎考量超低价中标企业,避免一些药品“一招就没”;采取综合评议法,加大质量权重,在评标时考察企业的“市场信誉记录”,在一定程度上给信誉度高的药厂更多机会。

专家建议,对于常用药、低价药,不能搞“唯低价中标”,应选定有实力和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定点生产,从定价机制、医保制度、税收制度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保证企业生产供应廉价药。

编辑: 郑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