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滦兴隆公司及所属4个基层单位荣膺“河北省文明单位”和“承德市文明单位”称号

27.01.2015  15:13

开滦兴隆公司及所属4个基层单位荣膺“河北省文明单位”和“承德市文明单位”称号

近日,中共承德市委、承德市文明办分别下发《中共承德市委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承德市2012-2013年度文明单位、文明乡镇、文明社区、文明村的决定》和《关于印发《承德市2012-2013年度省级文明单位名单》的通知。开滦承德兴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及所属4个基层单位榜上有名,其中,承德兴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荣膺“河北省文明单位”称号;承德兴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兴隆县平安矿业有限公司、承德兴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矿山救护消防中队、承德恒力机电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承德隆泰矿业有限公司荣膺“承德市文明单位”称号。

近年来,为进一步发挥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在企业“四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兴隆公司积极实施机制建设、素质提升、形象塑造、载体推进“四项工程”,深入而又扎实地开展了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成立了由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文明单位创建实施意见》,把“文明单位”创建同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和谐、稳定等工作同谋划、同安排、同部署;强化职工思想道德建设,开展了“道德讲堂”、形势任务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党员青年志愿者服务行动”、“帮扶一日捐”等各种群众性的文明创建活动,努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了职工素质。通过一系列扎实有效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公司文明程度的提升、企业良好风尚的形成以及职工文明素质的提高,企业整体实力逐年攀升。两年多来,兴隆矿业公司先后获承德市先进基层党组织、河北省明星企业、河北省诚信企业、河北省优秀节能单位、河北省企业文化建设示范单位、优秀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等荣誉称号。员工董桂艳被授予承德市首届“最美承德人”、省国资系统“道德模范”,并荣登“中国好人榜”。

(兴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