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秦皇岛港150航道改扩建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05.08.2014  12:02

冀发改基础〔2014〕1099号

秦皇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上报秦皇岛港150航道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秦发改交通〔2014〕329号)和省交通厅《关于秦皇岛港150航道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冀交函规〔2014〕864号)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适应秦皇岛港船舶大型化、航道深水化的发展趋势,解决西港搬迁填海造陆工程土方来源,满足东港区既有15-20万吨级煤炭、矿石泊位及1.7公里新建港区船舶通航要求,同意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秦皇岛港150航道改扩建工程。

  二、同意该工程建设内容为现有150主航道改扩建和新建港区支航道工程,其中150主航道改扩建工程在现有10万吨级航道基础上,航道轴线保持不变,通过双侧拓宽、疏浚并相应延长,满足20万吨级散货船舶单向乘潮通航要求,航道有效宽度250米,设计底标高—20.3米,边坡比为1:4,航道全长约31.4公里,疏浚量为3160万立方米;支航道等级按10万吨级标准设计建设,航道宽度250米,设计底标高—16.8米,边坡比为1:4,航道轴线方位为0°~180°,长度约1.6公里,疏浚量为430万立方米。本工程总疏浚量为3590万立方米。同意该工程导、助航等配套设施建设方案。

  三、该工程总投资估算约17.2亿元,通过项目业主自筹、申请国家专项资金和银行贷款等途径解决。

  四、该工程工期安排为18个月。

  五、下阶段你委要协调督促项目业主及相关方面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秦皇岛港总体规划》推进项目前期设计及下步建设工作;

  (二)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的有关措施,加强建设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管理;

  (三)制定详细的施工组织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有效防范化解各种社会风险,确保实现和谐安全、清洁生产。

  (四)结合新建港区规划布局方案,进一步论证确定支航道设计尺度。

  接批复后,请抓紧编制工程初步设计,按程序报批。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7月31日

抄送:省交通运输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海洋局,河北海事局,省港航局。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14年7月31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