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厅、河北海事局联合组织对部分港航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谈心对话

06.07.2015  16:08

  按照省安委会《关于开展“领导干部与重点行业(领域)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谈心对话”活动的通知》要求,7月2日,省交通运输厅党组书记、厅长高金浩,河北海事局党组书记、局长翟久对港航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谈心对话。
  高金浩指出,在全国第14个“安全生产月”刚刚结束之际,省交通厅、港航局联合组织对部分港航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谈心对话,既是贯彻省、部有关安全生产要求的具体行动,又是针对长江“东方之星”轮翻沉事件进行的一次警示教育活动,同时也是落实两厅局《加快平安绿色港口建设合作协议》,协同创新我省水路运输安全监管方式方法的一次有益尝试,更是两厅局和部分港航企业就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的一次集体动员活动。
  高金浩强调,当前全省港航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不容乐观,依然存在着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问题,必须坚定不移地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位,时刻保持清醒头脑、高度警惕,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如履薄冰、如临深渊,以更加敬畏的态度、务实的作风、科学的方法、有力的措施,坚持不懈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就做好下步工作,高金浩提出四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强化首位意识,始终不渝地坚守安全发展“红线”。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首位意识,坚决把安全生产作为不能触碰、不可逾越的“红线”、高压线。要把安全生产作为港航发展的首要任务,科学认识、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与生产、与效益、与速度之间的关系,绝不能因追求片面发展而忽视安全、因追求速度而埋下安全隐患、因形势稳定而放松警惕。二是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依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党政主要负责人必须适应依法治国的新要求,带头学习并全面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切实做到依法治安、规范治安、科学治安;要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四法”领导干部,建“四法”港航队伍。特别是,要依法做好外协单位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管理网络全封闭、无缝隙,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外协单位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强化部门安全监管。要突出工作重点,把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和水上客运作为各级港航管理部门安全监管的重中之重。一方面,要严把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码头、储罐等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和经营许可审批关,切实落实危险货物作业“一船一报、一船一批”的申报受理制度;另一方面,要严把内河船舶运输市场准入关、船舶技术检验关和船员选任关,维护好重点水域通航秩序,督促船舶按规定配备消防、救生设备。四是实行“四个公开”,深入开展水路运输“打非治违”。整治方案公开方面,各有关单位要尽快完善整治方案,并及时通过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整治措施公开方面,要严厉打击无经营许可证件从事港口经营、危险货物作业等行为;严厉打击“三无”船舶、船舶非法载客等行为;严厉打击水运工程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整治结果公开方面,港航管理部门和海事管理机构如发现非法船舶,要及时将整治信息通告相关港口经营人,港口经营人将不再为该类船舶卸货。处理情况公开方面,对于整治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人员,一律按新《安全生产法》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向全省通报,警示整个行业。
  省交通运输厅有关厅领导、综运处、安监处有关负责同志,秦、唐、沧三市港航管理局和省地方海事局主要负责同志,以及来自全省20余家港航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