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启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预警响应

02.08.2017  04:22
  8月1日,河北省减灾委员办公室下发《关于启动河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预警响应的通知》,决定于当日16时启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预警响应,要求各有关成员单位进一步做好各类灾害预测预警、风险排查、应急处置和值班值守工作,有关市、县(市、区)民政部门按照救灾预案和工作规程切实做好救灾应急工作。《通知》全文如下:

  根据省气象局专报,受台风“海棠”减弱后的低压和冷空气共同影响,预计8月1日至3日我省将有将较强降雨天气过程,主要降雨时段在2日白天到夜间。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廊坊东部降雨量将达到50毫米以上,特别是承德南部、唐山、秦皇岛可达100毫米以上降水,局地可达150-180毫米,并伴有短时大风。

  根据《河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省减灾委办公室经评估决定,自8月1日16时起启动河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预警响应。

  请各有关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进一步做好各类灾害预测预警、风险排查、应急处置和值班值守工作。有关市、县(市、区)民政部门按照救灾预案和工作规程切实做好救灾应急工作。